作者CrazyMarc (禀承千年卓绝意志)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心得] 人权何在?!
时间Tue Nov 16 18:44:49 2004
※ 引述《asrser (光)》之铭言:
: 遏阻犯罪!立委提案鞭刑最高处12鞭
: 【TVBS新闻 程沐真 谢贤?】
: 有人说治乱世要用重典。在台湾,很多人觉得现在治安越来越败坏,就有立委已经提案,
: 台湾未来要比照新加坡,刑法里面多加一项「鞭刑」,只要受刑人出现再犯的状况,法官
: 可以判他鞭刑,最高重打12鞭,希望达到遏阻之效。
: 人权何在?!
: 不久前,刑法界正在探讨死刑的废止。死刑之废止的意义何在?其一就是保障人权。
重点是保障谁的人权?犯罪者的人权?被害者的人权?孰重孰轻?
: ”露出大半臀部,接着,被一层层五花大绑,固定在器具上,然後施以鞭刑”试问此
: 是何等野蛮的行为!”谁叫他要犯罪,所以他活该。”假使,是误判呢?
: 那他的人格受到多大的侵害啊?再者,所谓”治乱世要用重典”那乾脆回到”白色恐怖时
: 期”好了,那个年到犯罪率应该很低吧!这就是所谓的”太平盛世”吗?
当破案率无法提高,犯罪率居高不下,提高刑罚是唯一手段。
举例说明:
强奸最重判10年,但是如果破案率只有1%,对於犯罪者而言,虽然最大机会成本为10年
但是乘以破案率後,风险只有36.5天,这样是否太低?
如果处以宫刑,即使破案率无法提高,但是对於男性而言,宫刑的机会成本无限大,乘以
破案率1%还是无限大,哪一种吓阻力高?
: 法律的目的何在?法律应该是一种生活指标;只是什麽是可行,哪些是不可行。它不
: 应该是让人恐惧,而是具教育意义。此类推出该检讨”教育”!
: 若是能有优良的教育,使人人都有健全的人格﹑对道德良知有所认识及基础的法律素
: 养,那社会的动乱应该会减少很多。不可只是在一味的探讨”本土教学”,而忽略了教育
: 的本质。
: 人权不能走倒车!!
人权的确不能走倒车,那麽因为刑罚吓阻力低无法吓阻犯罪导致的受害人人权受损
就可以走倒车?刑罚可以重,但是对犯罪的侦讯及审判需要更加严谨公正,稗使误
判减少岂不是更好?
法律的功用"尤其是刑法"本来就是使人因恐惧而不敢犯罪,没有暴力的司法只是
一种虚伪的正义,道德良知教化固然好,但是对於不受教的顽民,不用各种邪恶
残酷的方法加以对待,那就有如脱缰的疯狗,造成损害谁负责?
廉价的人道主义只是对人道的最大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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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明明没救的人,却还要装成有救,这不仅仅
是一种伪善,同时也是技术和劳动力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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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85.23.201
1F:推 bringer:谁是明明没救的人..谁来决定? 220.137.90.188 11/16
2F:推 ahyang:我想用宫刑大概可以让法律人认真念点书 81.129.188.36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