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otung (想飞)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心得] 人权何在?!
时间Sat Oct 30 03:00:06 2004
「人权」这一个如此抽象的标准
直接拿来作为理由,并不能对厘清问题有正面的帮助
过於抽象的标准
只会让正反双方的立论都站得住脚
一个抽象的「人权」标准
完全可以得出任何你所需要的答案
为什麽会这样?
拿「鞭刑」和「人权」的关系来说
支持鞭刑和反对鞭刑的双方
都可以说自己是在「维护人权」
而面对此一抽象的、泛泛而论的标准所获致的结论
要审查的对方根本很难找到着力点
也就是说,
这是一个对他人而言不可验证的论述
他人并无法顺着言说者的逻辑脉络同样的来抵达言说者所声称的结论
因此,拿「人权」
直接对「鞭刑」做判断(无论结论是正是反)
并不是有意义的论证
那,是否可以先将「人权」一定程度的具体化
得出相对而言明晰的标准
再来判断此一个案?
我的看法是:不适当
因为「人权」过於抽象
它所包含的要素种类不仅多、又不固定
更糟糕的是
各种要素间可能还会彼此冲突、拮抗
例如我们说刑事诉讼的目的是要保障人权
但我们不会光谈发现真实;而不谈诉讼经济
也不会只论诉讼经济;而忽略公平法院、正当程序。
保障人权的
是「这一整个」制度
而不是任何单一的要素。
基於同一理由
我不认为「人权」适合拿来评价单一个案
「人权」是否受到保障
应是一种「指标性」的
单一个案、单一要素对我们关於人权的判断「是有其影响」
但影响不是绝对的、全面的
而仅仅只是判断的指标之一
我们不会因为美国哪一州有死刑
就主张美国不是个人权国家
相反的,我们也不会因为卢安达人民可以自由的迁徙(逃到国外去)
就判断卢安达是个人权国家
用「人权」来判断个案,毫无意义
就像前面所讲的
切入的要素不同,就能得出不同的答案
理论上,拿人权去评价个案
你想要得到什麽结论,就可以得到什麽结论
再例如在抵抗权的要件里面有所谓的「不法国家」
一个宪政国家并不会因为一个个案
就突然变成了不法国家
非不法国家和不法国家的界线并不是一条明显的分界
人权与侵害人权的分界也一样
原因都在於这些用语本身就是极度抽象的概念
至於人权的意义
前面有版友从权利的角度来解读
我持比较保留的态度
我认为以权利态样出现的人权,
只是人权的作用,而不是人权本身
怎麽说呢?
权利分两种
一种是(实证法)法力说意义下的权利
另一种是所谓的天赋的自然权利(可算是「自然法则的法力说」)
即使一种是为所应为、一种是为所欲为
但基本上的思考方向
都不脱「以一定的标准赋予其行为正当性」的模式
版友从(法力说的)权利来理解人权
所以得出人权「首先就不是要让得主张者为所欲为」
但我的看法是
现在所谓的「人权」
指的反而倾向是一种天赋的自然权利
当(法力说的)权利要被限制的时候
我们都会去追问:「限制的理由何在?」、「这个限制是否必要、正当?」
换句话说
「(法力说的)权利」是有其工具性的
限制它可以被限制的目的所正当化
但「人权」却不能打折扣
因为它本身既是出发点、又是终极目的,
人权可以作为限制别的东西的理由
但要限制「人权」,只能「根据人权」
而「(法力说的)权利」,就作为人权的要素而出现此消彼长的情况
这就是我说的「人权的作用」
但就「人权本身」而言,则不能加以限制、打折扣
因为它是自然权利
并不出自规范世界
自然无法用规范做「限制」
例如规范可以规定「不得杀人」
但无法规定「被杀时不得感觉痛苦」
因为「被杀」会「痛苦」
这是自然的反应、是自然的法则
(为说明方便,姑且将以自虐为乐的情形除外)
无从选择的东西,不能成为规范的对象
所以,作为一种天赋的自然权利
「人权」反而是支持「为所
欲为」的
这听起来很突兀、也很吊诡
但并不难理解
特别把「欲」字强调
是因为这里的「欲」字,其实有玄机
我们可以看看世界人权宣言的第一条(主体思想):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
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说穿了
人权的「人」
指的是理性人、有良心的人
所以这里的「欲」
指的也是「理性人的欲」、「有良心的人的欲」
它预设了每一个人都是这样的理性人
或者应该说,他相信:
每一个不受影响(自由的)、自然状态下的人都是理性人
这样的一群人,
他们的欲求应该是要被国家尊重的
但为什麽一个理性的人偏偏都会欲求「那一些东西」
这就不得而知了
所以会有这样的批评:
这些人权的具体内容,根本就是西方思想的产物
人权的意义,就这样被归结到了一种理想情境下的大众心理状态
因此,常有人说「这违反人权」
其实他们的意思只是说:
「(大家都很自然觉得)这很残酷」、「(所有人都认为)这是恶事」,
或「这(大家都)无法接受」
严格说来,也不能算错就是了
(虽然法律上的操作会更加精细)
--
法律的乱源:
法官想当神
白痴想当法官
神想装白痴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101.237
1F:推 yesyouare:非常谢谢你喔! 61.229.189.187 10/30
2F:推 Augusta:自然权利或许不出於实证法规范, 220.139.9.116 10/30
3F:→ Augusta:但不能说明或许是源於自然法的规范秩序? 220.139.9.116 10/30
4F:→ Augusta:「自然权利」跟自然法则...... 220.139.9.116 10/30
5F:→ Augusta:撇开後现代...觉得前者应然,而後者实然 220.139.9.116 10/30
6F:→ Augusta:还是兜不太上哎?除非把上帝CALL出来... 220.139.9.116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