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fchang (梦到两个认识的人拥吻!!!)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问题]比例原则
时间Wed Oct 6 13:49:38 2004
蔡茂寅老师有个很妙的比喻:
比例原则就是三鸡一体原则
不可以杀鸡警猴(手段目的关连性)
不可杀鸡取卵(狭意比例原则)
与杀鸡焉用牛刀(最小侵害)
※ 引述《yousunmin (YOU)》之铭言:
: OK
: X
: ※ 引述《kinddog (平常心)》之铭言:
: : 举个强制戴安全帽的例子
: : 这个行政法规的目的是 保护骑机车者的安全
: : 采取的手段是 强制机车骑士戴安全帽 不戴的话罚500元
: : 1适当性
: : 这个手段是否有助於於目的的达成
: : 显然是有的
: : 如果规定改成 骑车一定要穿皮鞋 否则罚钱 的话
: : 降就不符合"适当性"的要求
: : 2必要性
: : 也叫最小侵害手段原则
: : 就是说如果有两个以上的手段可以达成同样的目的
: : 我们应该选择对人民权益侵害较小的手段
: : 为了保障机车骑士安全
: : 而强制戴安全帽
: : 似乎找不到 可以达到同样目标 侵害更小的手段
: : 所以它通过必要性的要求
: : 3狭义比例原则
: : 目标有他所要保护的利益
: : 而手段往往会牺牲掉其他的利益
: : 目标所保护的利益要大於或等於手段所牺牲的利益
: : 强制戴安全帽保护的是 机车骑士的安全的利益
: : 而牺牲了骑车骑士的行动自由(他原本可以自由决定要不要带) 以及某种程度的舒适
: : 感(不戴安全帽骑车比较舒服吧)
: : 我个人是觉得 在这里保护的利益是比牺牲的利益稍微大一些的
: : 还有1 2 3是有顺序的关系喔!
: : 虽然只要其中一个没有通过
: : 这个公法行为就不符合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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