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otung (想飞)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问题] 现在的宪法??
时间Wed Aug 25 07:54:01 2004
※ 引述《SweetSwede (我只是友善的过客...)》之铭言:
: ※ 引述《bogee (自古多情空余恨)》之铭言:
: : 请问现在的宪法有什麽不合理的条文需要作修正吗??
: : 如果有是哪一部分呢??
: : 请各为专业人士解答一下
: : 谢谢
: 宪法应是根本大法
: 其余的法律也该由此衍生
: 但ROC宪法却是最後产生
宪法也是一种法
宪法的最高性是宪法自己所赋予的
(也就是在宪法出现之後才需要这麽解释)
并不是事理之必然
所谓「法律由宪法所衍生」指的是
在「宪法」出现、明文规定之後
法律的「效力」,应依宪法之规定而终始
并不是如你说的
非得要法律「事实上」被订定於宪法出现之後
: 其实五大法早就完成了
: 所以时有不缜密之处
: ROC宪法应是修正式内阁制
: 老蒋却为了扩权所以让体制混乱
: ROC宪法不是不好
: 只是他适用於当时的中国大陆
: 而非现在的台湾
: 老K根本无新经营台湾只想反攻
: 所以把制度弄得一团恶心
: 捞够了就退休去当美国人
我觉得你把法律讲得太神圣了
法律是不会错的
只要法律还忠实的反映权力者的意志
它就没有错
如果你认为老蒋是「威权时代的统治者」
那法律如果的确忠实地反映了他的意志
这个法律就无所谓混乱可言
「混不混乱」是要用时代脉络去看的
说不定对老蒋而言
你认为的良制才是他所谓的混乱
法律本来就是一种预想式的设计
再者
我觉得你把法律与宪法的变动用一种进化论的方式在解释
好像「法只能(应该)越改越好」
却忘了法律原本就是一种权力与利益的角力
这种属性在宪法的层次尤然
你把你认为好的东西入宪
只不过是你掌握了权力与论述权力
这和老蒋将他认为好的东西实现在宪法上
是没有差别的
: 制宪确实可以焕然一新
: 无奈国际现实的重重压力
: 反对制宪的常常会说
: 美国也只有修宪增修条文
: 但是重点就是美国的增修条文
: 不会根本文自相矛盾
: 增修条文间也不会否决彼此!!
: 我是法律系的学生
: 每次读我国法律史总是悲愤感慨
: 深刻感觉老K的无心经营台湾和腐败
: 所以表达常会流露感情
: 但是我叙事已竟量客观~还请多多指教
法律人常讲究形式与实质的论辩技术
时间久了
大家都知道解读法律不可以偏废任何一边
空有形式变成只是口号,有力量而盲目
空有实质虽谨慎却没有力量
制宪因为是成之於力
所以宣传它,需要的是口号
制宪後会焕然一新,在我看来跟反清复明和阿弥陀佛是一样的
制宪之於焕然一新、反清复明之於天下太平、阿弥陀佛之於往生极乐
通通无关
再怎麽制宪,宪法反映的还是权力的角力
牛牵到哪里,总还是牛
制个宪,不会因为制宪的条文法效果而从此天下太平或往生极乐
安定与毁灭的原因
是事实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再提一下对於法律史的看法
法律人毕竟不是学历史的
所以可能缺乏历史方法论与各种史观的训练
把历史当史实来解读是危险的
这有如把「三国志」和「三国史实」混为一谈
晚近甚至有後现代史学家认为所有的历史均与小说无异
(所以他们认为三国演义和三国志,在形式上的史学价值是无差别的)
看到你这麽愤慨
所以鸡婆的提醒一下
有历史的品味很好,但别对历史太认真
历史的撰写是主观的
主观则难免以观者为中心
历史的阅读者也是主观的
中心,无所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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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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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想当法官
神想装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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