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rulin (没有这个人)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问题]比例原则
时间Sat Jul 31 21:24:52 2004
※ 引述《ahyang (dworkinized)》之铭言:
: : 再怎麽神圣的目的可以用恐怖活动的手段证成吗?
: : 到底人的生活中有没有这样一种共通善,
: : 可以被用来证立,有些事情我们必须牺牲?
: : --
: : ◆ From: 81.153.17.228
: : 推 Onlyus:您所有问题的最终答案就是..民意 202.178.204.41 05/17
: : → Onlyus:附注:间接与直接民意之差异假设趋近为零 202.178.204.41 05/17
: : 推 Onlyus:再附注:民粹与民主之辩证亦先不论 202.178.204.41 05/17
: 我给你的建议:
: 1.民意是什麽?你还是要讲清楚,
: 是诉诸选票算人头,还是诉诸政治手腕,还是什麽东西?
: 你概念中的民粹又是什麽?
什麽是民粹我也不太懂
好像是种不太好的东西
所以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 <===谁能告诉我什麽市民粹呀...
但是民意 你要很抽象的解释他也行 只要你高兴
如果用具体的解释就是民主
那什麽又是民主的检视方法呢
简单的说就是投票 除非你还有更好的方法
: 2.用很实证的观点来看,
: 我们在操作比例原则的时候什麽时候提到民意?
: 不都是在讲"宪政秩序"、讲"法治国"吗?
: 你认为大法官在讲假的吗?
多数人主观也可以是种民意 <=== 相对客观
法律也是一种多数人主观的集合 以及多数人信赖问题
你可不认为它是法律 但是这是多数人的主观
法律信赖感 是必须去建立的!! <===用强制力
: 3.因此我倒认为你在讲的东西不是民意,是sovereignty的概念。
^^^^^^^^^^^^
不要这样嘛 我英文烂 可以翻译一下吗
: 你其实是用国家存在的事实证立了国家是最终的合法性权威。
: 不是在讲很虚无的"民意"。
国家的组成 不是需要人民吗....
民意的白话文因该就是人民的意见吧....
所以民意会很虚无吗.... 我个人觉得不会吧
: 我个人认为这个版缺水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
: 其实很多东西我们想不清楚,讲不清楚,
: 又不愿意像一般的"法学家"只是在操作名词代换。
: 或许我提的这些问题其实都可以用其他的法学概念、术语来谈,
: 我们可以谈司法审查的界线,我们可以谈立法保留...
: 但是这些东西还是讲不清楚。
: 学法理学和学法条操作的目的不是让我们学会他们用的awful language。
: 我觉得学法理学很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让我们自己惊慌失措,
: 然後我们才有办法体会和赞赏这些法学家或法条学家的智慧。
太哲理啦......
简单的说
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等你强大 你就可以让人臣服於你
但是 千万别忘了仁义 <=== 对弱者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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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8.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