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gusta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问题]比例原则
时间Wed May 5 20:08:46 2004
※ 引述《kinddog (平常心)》之铭言:
: ※ 引述《Augusta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之铭言:
: : ^^^^^^^^^^^^^^^^^^^^^^^^^^^^^^^^^^^^^^^^^^^^^^^^^^^^^^^^
: : 为什麽?请说明理由吧!
: : 为什麽我要问为什麽?
: : 因为这里是 LEAGAL THEORY 板,不是 LAW 板......
: 我想这边我没有说明的很清楚....
: 强制机车骑士戴安全帽 是为了保护机车骑士的安全
: 它所牺牲的利益主要是 机车骑士选择戴安全帽与否自由
: 我认为
: 一安全帽有蛮多型的 如果你不想花太多钱 可买便宜一点的安全帽(100元左右就有了)
: 如果你觉得戴全罩不舒服 可以买比较轻便型的安全帽
: 二虽然强制戴安全帽牺牲了骑士的行动自由 自我决定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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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不戴安全帽
: 如果不小心摔到头 可能造成严重的脑伤
: 之後的住院 医疗 复健可能会消耗很多的医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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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以上两点
: 我觉得 强制戴安全帽保护的利益比其牺牲的利益稍大
: 故通过狭义比例原则的要求
你觉得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的比较如何成为可能?
就直觉而言,
在某些情况下牺牲小我完成大我是被认知为有遵守义务的,
但有时候虽拔一毛可利於全天下而不为却不会被认知为是违背义务。
这差异是因为有时重视个人权利,有时强调社会利益。
於此,且先不论可能还有公权力的介入,
而单从伦理面来谈义务,
我想这样才能将国家机器与人民摆在对等地位讨论合宪性......
则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作为本质上就截然不同的法益上衡量基础,
那两者之间可以相互换算以权衡的连结是什麽?
就这个事例而言,
强制戴安全帽牺牲的是机车骑士的行动自由,
保护的是机车骑士假如摔车也不用负担没戴安全帽时重伤的医药费。
至於消耗掉社会整体的医疗资源是另外一回事,
与之对应而相互替代的是国家机器可能因贯彻法律或其他的社会成本。
你觉得这些该用什麽方法来总体衡量?
: 不过
: 这本来就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类似的问题还有强制系安全带的规定)
: 我只是提出我的想法而已
没争议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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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9.66.117
※ 编辑: Augusta 来自: 218.169.66.117 (05/05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