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tty2 (12)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刑法问题
时间Fri Sep 26 10:37:32 2003
※ 引述《kinddog (在房间上网 喔丫)》之铭言:
: ※ 引述《fatty2 (12)》之铭言:
: : 多谢指教,但是个人对客观归责的部分想不太通:
: 1.创造法不容许的风险 : 偷东西会造成一个人死亡的风险?
: 要看情况
: 一般的情形是不会
: 但在这个个案应该就会
: : 2.风险"正常"实现 : 如何想像偷一个东西会"正常"导致人死亡?
: 不容易想像
: : 3.在构成要件效力内 : 杀人罪保护的应该是禁止行为人任意侵害他人生命法益,
: : 但上例中乙是"自杀"身亡,是否不在271条构成要件效力内?
: 也是啦
: 不过在这个案子中
: 甲的确支配了乙的死亡
: : 是不是我学的有些错误? 请大家帮我回答一下.
: 不会阿
: 你学的很"正统"
: 林山田刑法通论(我书架上的是6版 现在好像已经出到8版了)就是这样写的
: 客观归责理论是因为有人认为采条件因果关系不妥
: 所以除了满足条件因果关系外 还要再具备客观归责 才可能构成犯罪
: 不过
: 也有学者(ex.黄荣坚)认为不需要"客观归责"这个概念
: 而且还蛮有道理的
喔喔 那依照黄老师的结构如何解上题?
是照headland兄写的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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먠 如果爱情是大学的必修学分
那我现在可不可以加退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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