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tty2 (12)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刑法问题
时间Wed Sep 24 22:42:23 2003
※ 引述《headland (证据排除原则)》之铭言:
: ※ 引述《fatty2 (12)》之铭言:
: : 请问一下,如果甲和乙是仇人
: : 乙有一传家宝物A , 甲知乙若失去A物会伤心的自杀
: : 而甲为了杀乙就去偷A物 , 乙果真自杀身亡.
: : 试问甲该当何罪
: 甲可能触犯刑法271第一项普通杀人罪
: 一、就客观不法而论
: 甲有一偷a物之行为
: 客观上有乙死亡之结果
: 且根据条件因果关系理论
: 甲偷a物之行为与乙之死亡有因果关系
: 且案例中甲客观上无任何阻却违法之事由
: 因此
: 甲偷a物之行为该当於刑法271普通杀人罪之客观不法构成要件
: 二、就主观不法而论
: 甲对偷a物之行为有认识
: 对客观上乙之死亡有认识
: 且对於偷a物与乙之死亡有因果关系也有认识
: 且案例中甲主观上无任何阻却违法之事由
: 因此
: 甲偷a物之行为该当於刑法271普通杀人罪之主观不法构成要件
: 三、就有责性而论
: 甲之行为具备有责性
: 四、根据以上论述甲之行为构成刑法271第一项之普通杀人罪
多谢指教,但是个人对客观归责的部分想不太通
1.创照法不容许的风险 : 偷东西会造成一个人死亡的风险?
2.风险"正常"实现 : 如何想像偷一个东西会"正常"导致人死亡?
3.在构成要件效力内 : 杀人罪保护的应该是禁止行为人任意侵害他人生命法益,
但上例中乙是"自杀"身亡,是否不在271条构成要件效力内?
是不是我学的有些错误? 请大家帮我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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먠 如果爱情是大学的必修学分
那我现在可不可以加退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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