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lite12 (萧邦练习曲Op10-3 )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讨论] 动物权的价值核心是?
时间Fri Aug 8 14:47:41 2003
所以你的意思是 动物权的防御权功用(古典动物权:)
并非是基於保障动物本身 而在於保障人类脆弱的心灵受到其他动物的苦难所侵害喽?
在某些方面 我觉得这个论点可以有比较强的解释力
比如说 我们倾向保障的非稀有动物 如猫狗等 一方面跟人类有较密切的关联
一方面也是因为其物种和人类的相近 相对地 牠们的生存权的价值位序
自当高於跳蚤等 所以我们悍卫牠们的健康 并在杀死了一堆寄生虫後
自我感觉良好
可是另一方面 假如只是说 我们要保障"良善的"人类同情心
那会不会变成 谁都可以站在华中桥上 挡下每台下水快的货车 大斥肉贩们天良丧尽呢?
每个人对动物的感觉不同 对人的感觉也不同 但除了社会集体虚幻的公序良俗
人在许多权利上 有着自我主张的空间 那动物呢?
帮猪设计一个法定代理人制度吗?
※ 引述《hsuans (你今天TSAO了吗?)》之铭言:
: ※ 引述《eslite12 (萧邦练习曲Op10-3 )》之铭言:
: : 唔 题目看起来有点像宪法:p
: : 这两天由阿扁神猪所引发的关动物权跟宗教权竞合的讨论
: : 假如说 按表操课 用基本权核心接近理论来探讨的话
: : 我想问 动物权的核心是什麽?
: : 我的生物不好 并不了解"填猪"会不会有损牠/他的自由意志
: : 但就人而言
: : 我们会用康德的话 用导引自基督教的人的形象(Menschenbild)来强调人性的本质
: : 那 有Schweinsbild这种东西 让我们推导出一个Schweinswuerde吗?
: : 假如没有猪性尊严 我们又要从哪找出猪权核心呢?
: : 我是还没读过李茂生老师关於动物权的新作啦(应该也看不懂>"<) 不过之前翻过的
: : 好像提出来的理由都有一个人和动物皆由上帝所创造这点 可是
: : 要怎麽厘清 同样是被创造的动物 牠们的自主意识所能及的范围
: : 以保障动物的基本动物权呢? 我的意思是 假如神猪一直吃 而且自觉很高兴
: : 那这样要求保护动物权的人士(即使提出猪的健康做为理由) 不才是侵害了动物权吗?
: : 而假如不是这样呢?
: 我的想法是,动物是没有权的。
: 事实上我的论文是会写这方面的东西。但是现在还没有看资料 ^_^
: 传统的法律就是定位在「人与人之间」(国家是人构成的)
: 动物被定位为人的「所有物」而非法律的主体。
: 不,我的意思并不是我喜欢看有虐待动物的情况。
: 可是我们每天吃肉。除了吃全素的人以外,
: 我们一方面觉得「填猪」很残忍,一方面又看着电视新闻大叫,一边吃排骨饭。
: 我的意思是,所谓的「对待动物」的人道,重点是在「观看的人」
: 对法律来讲这才有其意义。
: 对法律来讲,猪有没有自由意志并不重要。
: 因为这是「人」的法律,不包括猪。
: 国家设法保护稀有动物,也是为了「人」,不是为了动物的本身。
: 的确,「人类」这两个字的范围,现在已经很大很大了。
: 在历史上的很多时期,「非我族类」不是人,这种价值观是存在的。
: 就算在现在,这种价值观被修正成「民族主义」并且持续到现在。
: 而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非人类」能够参与这个社群。
: 外星人,机器人,复制人,改造人......
: 而未来的法律又该怎麽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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