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dadi (只有讨厌编讲义!)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问题] 高市议长贿选案
时间Tue Aug 5 09:50:52 2003
※ 引述《Brahman (小狐汔济)》之铭言:
: 但由於可判缓刑,显然让卖票所承担的风险成本降低,
: 这是变相的鼓励卖票,卖票的供给将会增加。
: 当然同时由於检调从卖票者易得证词,
: 买票者的风险成本亦会增加,故而减少买票的需求。
: 供给增加而需求减少,最後买卖票的次数总量的增减则是问号。
本篇用意:编讲义编疯了,来片面乱入的..
在此意旨之下,设计的模型是最最简单的供需曲线,排除其他影响变数
供给增加,需求减少
不论总量是增、减或者不变(Q:?)
可以肯定的是,买票的出价会降低(P:↓)
1.假设Q维持不变,则社会大众利益下降(PQ:↓)
∴判缓刑是有损社会利益的
2.假设Q↓,则社会大众利益下降更多(PQ:↓↓加乘效果)
∴判缓刑是有损社会利益的
===由上述1.2.看来,我们只有往3.发展,才有办法在社会利益考量下为缓刑解套===
3.惟有在Q↑时,社会大众利益才『有可能』会增加...并且只是有可能而已
(Q↑,P↓=>PQ↑or↓or→)
反向思考,Q在何种情况下才可能上升呢
必须是在供给增加的幅度>需求减少的幅度
(供给线往右平移的距离>需求线往左平移的距离)
这样的情况,要如何才会出现呢?
也就是要让候选人买票的风险降低於近零,而让选民有点痛又不会太痛
朝这个方向想,只要有心,人人都能提出解套的方法
所以不应该判缓刑啊,买票的候选人应该判无罪!
收受的选民呢,就强制参加选举讲习之类的,或者来帮我编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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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h schutze Sie zum Schei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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