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fred (Keine Ahnung)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问题] 高市议长贿选案
时间Mon Aug 4 11:34:49 2003
※ 引述《Brahman (小狐汔济)》之铭言:
: : 这样很难讨论下去。
: utilitarianism是翻做功效主义吗?
: Anyway,它应该不能称为泛泛之论吧。
重点不在翻译成什麽名词,而在於你知道我们是在用什麽概念进行讨论。
其次,我并没有说功效主义是泛泛之论,
而是说你的谈法是泛泛之论,
因为你没有进行实际的本益分析,
没有告诉我们你所认为的社会利益到底如何计算,
算出来的结果又是如何,我们又应该如何来做,
功效主义如果缺了这些东西,它的威力就全然丧失了。
我并不排斥进行功效主义式的讨论,
Posner的财富极大其实也不过是某种功效主义的变型而已,
没什麽本质上的不同,(虽然他自称是不同的东西)
但是至少他把握了功效主义的要点,
他进行具体的论列和计算,虽然这正让我们得以跳离华丽的命题宣称,
而得以直接检视他那有时过於单纯的思考方式,
但这也正是功效主义可爱之处,一切摆开来透明的计算,
让我们更了解发言者究竟是站在什麽立场来看事情。
所以别再在抽象的理论层次上打转,(例如功效主义好不好这种问题)
直接诉诸你的计算吧,告诉我们你是如何计算社会利益的,
那麽功效主义究竟好或不好,在这个过程中或可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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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 men see things that they are and say why;
I see things that never were and say why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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