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Wayne (Joker Ultimate)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问题] 高市议长贿选案
时间Sun Aug 3 03:40:47 2003
※ 引述《Brahman (小狐汔济)》之铭言:
: utilitarianism是翻做功效主义吗?
: Anyway,它应该不能称为泛泛之论吧。
功效主义的确趋近於泛泛之论
这在经济分析学门的讨论中,早就有很多的反思了
所谓社会利益是社会共同体个人功效的加总
这种论调基本上跟某些只举着「公平正义」大旗的言论没有什麽本质上的不同
我想你既然要来谈利益分析,似乎就应该把「cost」、「benefit」谈清楚、具体些
别人应该也是这样子想的吧
不过,这种东西是不是真的就能谈清楚
或者,只能到达一种各说各话、各算各的境界
则是经济分析踏入政治学、社会学以及法律学领域时最需要克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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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