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 (我是素食宝宝喔)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问题] 类推适用
时间Thu Jul 31 13:11:26 2003
※ 引述《hsuans (你今天TSAO了吗?)》之铭言:
: ※ 引述《Simon (我是素食宝宝喔)》之铭言:
: : 我对法律不熟 没上过法续 有错多包函
: : 昨日逛书店 看到学林出版社 有本 刑法类推与司法造法 的书
: : 谈到一般说来类推多适用於民法 旦刑法因罪刑法定主义
: : 而不适用类推
: : 但作者却希望 谈谈刑法类推的空间 与司法造法
: : 我想在思考类推时 也可想想 为何民法类推大家可接受
: : 刑法则不行
: : 期间的差异 或许可以解答上述问题吧
: 刑法是规定什麽是违反法秩序的行为,应该处罚的是哪些。
: 以前当然也有可以类推适用的刑法,但是现代的国家不太可能用。
: 因为罪刑法定啊。而且事实上刑法并没有完全排除「对犯罪人有利」的类推。
: 民法的目的,就是要解决人与人之间的问题。但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态样太多。
^^^^^^^^^^^^^^^^^^^^^^^^^^^^^^^^^^^^^^^^^^^^^^^^^^
: 法条无法穷尽的时候,就需要用到类推。
^^^^^^^^^^^^^^^^^^^^^^^^^^^^^^^^^^
我觉得 您以这样的理由去推论 民法需有类推辅助民法之不足
一样的理由 也可套用在刑法上喔
难道人与人之间的刑事行为样态就比较少
刑法法条就一定可以穷尽吗
刑法之所以高举罪刑法定主义 应有其更深层的法理吧
: 因为如果法条没有规定一个人的行为有犯哪条罪,那就是无罪吧。
: 可是民法的两造当事人是平等的,不用类推的话,
法院不能放在那里,不去解决问题啊。
这则说明了 刑法似乎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但民法却会存在 类似的问题
只是我们为何会对民刑法设定如此不同的功能与角色呢
我法律念的少 多包函 多指教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1.0.248
1F:→ ikehunting:刑法不一定要发动啊 何必一定要类推 推 203.68.107.253 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