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consider (reconsider)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效力VS.效果
时间Wed Jun 25 01:52:14 2003
※ 引述《askaryu (我们在一起吧!)》之铭言:
: ※ 引述《reconsider (reconsider)》之铭言:
: : 学长甲说:
: : 效力跟效果可以替用
: : 学长乙说:
: : 效力跟效果不同
: : 前者指效力范围
: : 後者是法律效果
: : 谁说得对呢?
: 效力
: 个人觉得可以说是
: 「法规范之作用力」
: 至於「效力范围」
: 则是「效力」所及的深度与广度
那 "作用" "效力" "效用" 或是 某些老师偶尔一用的"机能"
到底是修辞技巧的运用
还是在法学概念上真有界分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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