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rogyne (Things money can't buy)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问题] 三段论
时间Wed Jun 25 00:31:16 2003
※ 引述《eslite12 (D大调卡农及赋格)》之铭言:
: 就是啊 大家都说三段是:
: 法条=>事实=>涵摄
: (如王书)
: 可是 在不确定案件事实的状况下 哪知道找哪些法条啊?
: 我们学校法序课在介绍法律适用程序时 也是先说事实 这真的让我迷惑了
三段论法只是在假定你已知规范的状况下的个案适用问题。他不会处理法源
问题和如何筛选出事实的问题。把这个当作一个譬喻会比较容易把握到真意。
你所谓的案例事实跟找法条其实是一体的两面,至少在大量法典化(而未必
是大量成文法化)的环境底下,照近代的讲法,比方说Engisch到Larenz都认为是
来回看法条和事实。法典化前的状况,例如Savigny的看法与这个就会有差异。因
为找法条的方式大大地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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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马乔即使被三振了,
也是很好看的。
--Ted Willi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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