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ddog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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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Re: 伦理学作业
时间Fri Jun 13 12:33:22 2003
※ [本文转录自 B88A012XX 看板]
作者: osam (yy) 看板: B88A012XX
标题: Re: 伦理学作业
时间: Wed Jun 11 13:43:01 2003
我是反对的意见,谨恭参考
伦理学作业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正义两原则,分别是:
1每一个人所拥有的最大基本自由权利,都和他人相等。
2社社会和经济上不平等的制度设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a. 对每一个人有利 b. 地位和职位对所有人开放
我认为这样的原则满符合一个民主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徵,不过很多这样的社会,
到最後会造成贫富不均的现象,罗尔斯的正义原则,似乎不能对此现象有所改善。
通常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在经济发展的过程,总是先有少部分的人经营企业成
功,然後带动整个社会的经济繁荣,在大部分人经济状况提升的同时,这些少部分的
人也将自己的经济地位,提升到更高的层次,於是社会上贫富不断拉大,我们假设到
最後这社会是由几个财团掌握大多数的经济资源,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样不公平,但是
这些财团会宣称这是符合正义原则的,因为本来在一个民主资本社会,每个人都有基
本平等的自由权利,这没有问题,而且这些财团的运作带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对
每一个人有利,机会也对每个人开放,表面上好像都符合罗尔斯的正义原则,但是这
样一个社会,是真的好的一个社会吗?
曾有人提出资本主义有在世界上有两种发展样态,一种是美国式的,形成极端自
由,竞争激烈,贫富不均的社会,一种是欧州式的,形成一个社会福利制度完善的国
家,这两种差异颇大的样态,都符合正义原则,因此都是正义的,然而我想一个理性
的人会觉得相对而言,欧州式的社会才是正义的。
罗尔斯在证明自由优先性时,指出当文明的条件得到改善之後,相对於自由利益
的增加,经济和社会进一步提升所产生的好处,其边际意义会递减,所以当实践平等
自由权的条件越充分实现时,自由的利益会越强。
经济利益的提升,对整个社会而言,的确有边际递减的效果,然而我觉得问题的
重点在於,罗尔斯所提出的正义原则,并不能提供一个明确的标准,作为判断何时社
会应减少对物质欲望的追求,而转而提升平等自由权的实践,并且也不能提供在两者
之间,一个取舍的标准,因此,当社会发展到要成为美国式的或是欧州式的两种不同
制度的阶段时,正义原则并不能提供人们选择更为正义的社会的理论基础,罗尔斯认
为纯粹程序正义其结果必然是公平的,然而依照罗尔斯的正义原则,郤有可能发展出
像美国式资本主义这样不公平的社会(相对於欧州的发展结果而言),作为一个社会
结构的基本原则,我想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并不够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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