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sorkk (洞澈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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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读经] 中观四百论
时间Sun May 29 21:04:21 2011
种中喜自业,存活者难得,
若汝获不善,汝难得善趣。81
若由他使作,世说彼为愚,
如汝随他转,更无有余者。82
要由我保护,取世间工资,
若自作罪恶,无悲谁同彼。83
若作罪众生,非是所悲湣,
则愚夫异生,皆非所庇护。84
自生欢喜因,随处皆非无,
由教等为因,不能灭非福。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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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四百论广释 索答吉勘布作
壬五、(不应由保护众生为有福德者而生骄傲):
问曰:国王是众人生命财产的保护者,而保护众生的福德非常大,所以应当骄傲。
种中喜自业,存活者难得,
若汝获不善,汝难得善趣。
诸种姓中每一种姓的人总是喜爱自己的业务而辛勤劳作,然而顺利地存活仍然难得
,如果象你这样掠夺众财,则必然获得不善业,以此你很难得到生善趣的果报。
此颂有两种不同解释。在月称菩萨、甲操杰大师所作注疏中,「种中」释为诸种姓
中,如婆罗门种姓、吠舍种姓、首陀罗种姓等。由於五浊兴盛,众生福德日浅,生计日益
艰难,这些种姓的人们,即使很喜欢专注於各自的业务,辛勤地种地、经营商业、做手工
等,然而想顺利存活下来,仍然很困难。平民百姓中,大多数没有可靠的生活保障,都在
艰难岁月中如履薄冰一般维持着生计。可是国王却不一样,他以世间保护者的身份采取强
制措施,夺走公众辛辛苦苦取得的活命资财,如果以这种掠夺的方式获取众财,那无疑是
不善业。国王所谓的护世,其实是一种幌子,其真实目的在夺取众人的资财,因而他所谓
的护世福德,也就并不存在,掠夺众人的不善业却是实实在在,以此恶业,他怎麽能获得
转生善趣的机会呢?既然如是,国王也就毫无可生骄傲之处。
俄巴活佛解释此颂时,将「种中」释为「国王种姓中」。在末法浊世,国王种姓之
中喜欢自己造善业,依正当手段存活的人,非常难得,大多数国王,都会依靠非法恶业行
持国政。因此当国王,这并非福报,依此位置反而极易造恶业,如果获得不善业,你将难
以得到生善趣的机会,从而失去长久的安乐,所以,不应认为国王是有福者而生骄傲。这
种解释简明扼要,而且与颂文字句对照,很容易理解。但不论如何解释,其中心意义,皆
在说明国王并非有福者,不应以此而自傲。
譬如说,患麻疯病者,本来应服用各种清毒消炎的药物,但有患者不但不喜欢吃药
,反而乐於喝牛奶吃鱼肉等;享用这些恶化病情的饮食,结果定然会使病情越来越严重,
使他陷入更为剧烈的痛苦之中。同样,得到国王地位者,如同患上麻疯病的人一样,他如
果不乐於造善业,而以恶法行持国政,也就如同麻疯病人不肯服药,却乐於饮乳食鱼一般
,其结果会堕入更深的恶趣痛苦之中。月称菩萨说:「设若诸国王,收取六分薪,则增非
福德,以此不得乐。」诸人当细察,自己在生活中可能多处存在着这样的非福德行,因而
应当彻断我慢烦恼,舍弃不劳而获的恶业。
辛二、(不应由王位而生骄傲):
问曰:王位是世间令人羡慕的高位,作为国王有至高的权力地位,所以应该骄傲。
若由他使作,世说彼为愚,
如汝随他转,更无有余者。
如果听由他人的指使而作,世间会说那是愚痴者;象国王你一样的人即是随他而转
者,而更没有其余的作用。
国王只是一种集体权力的象征,所作所为完全要取决於公众的意愿,因此以为国王
有至高权力地位而生骄傲,是不应理的。在世间,如果某人听由他人摆布而做事,象傀儡
一样,自己一点决定的权力也没有,这种人肯定会被嘲笑为愚者,而作为国王,其实就是
这种随他而转的愚人,他除了听随他人做事外,更无有其余作为。从国政上观察,国王制
订每一项法令,发动每一件事业,都是由大臣谋士们依公众需要而商议决定,并无他个人
决定的权力;从国王的日常生活看,他一举一动都要受人保护,都要顾忌公众的非议而循
规蹈矩,不敢随自己意愿而自由行动。所以,国王所谓的权力即是听随他人而做事,於发
号施令、行住坐卧之中,他没有权力自主,只是依他人意愿而作。处於这种境遇之中者,
如同世间的愚人般,还有什麽可以骄傲之处呢?
譬如说,表演马戏的狗和猴子,它们的举动都要听从主人安排,主人叫它跑,它就
得跑,叫它钻火圈,它就得钻火圈,自己一点自主权也没有,这哪有可炫耀的地方呢?同
样,国王的一切行动也必须听随他人安排,自己只不过是体现集体意愿的傀儡,象猴子与
狗一样,一切行动无有自由可言,对这种地位,实不应生起骄傲。月称菩萨说:「一切作
不作,皆由他使作,故王随他转,乃为愚痴者。」若观察世间每个凡夫人的处境,其实与
国王也无多大区别,任何一个凡夫皆有他的重重牵制,为了亲人,为了周围的人等,一切
作为皆是随他而转的,根本不会有毫无顾忌牵挂的自主行为。因而智者当了知,处在世间
凡夫位中,实毫无自在安乐可得,自己理应断除我慢,追求真正的自在解脱。
辛三、(应明辨法及非法)分五:一、国王作损害他人的事即是非法;二、破国王
作损害他人的事是法;三、明仙人所说非完全是定量;四、损害仇人是非法;五、临阵死
亡非乐趣因。
壬一、(国王作损害他人的事即是非法)分三:一、依仗王是护世者而收取资财等
是非法;二、国王治罚罪人不应是法;三、破国王治罚暴恶者非是罪行。
癸一、(依仗王是护世者而收取资财等是非法):
问曰:世人需要国王保护,而国王以护世者的身份收取赋税等,是合理合法的自主
行为,所以应当骄傲。
要由我保护,取世间工资,
若自作罪恶,无悲谁同彼。
以世人需要由我来保护,而榨取世间众人的人力与资财,象这种自己造作罪恶的国
王,还有谁与他一样无有悲心呢?
国王以保护世人为借口,夺取众人的活命资财,这是非法恶业,而不应引以为骄傲
。国王往往说「世间人要由我保护,所以我要如何如何作」,实际上他的发心并非是为保
护世人而做事。作为凡夫人,自私自利的贪心很难断除,国王在行持国政时,其作为往往
要侵害世人的利益,这方面最明显的是榨取众人的资财、收取贿赂,大量掠夺众人赖以活
命的土地粮食金钱等。在保护国家的借口下,国王还会做出许多罪业,比如象历史上那些
恶王一样,耗费大量人力、财力为自己修宫殿、坟墓;有些还以种种手段,毁坏人们的精
神财富,摧毁人们的精神信仰等。象这样毫无悲愍地掠夺人们赖以活命的各种资财,夺走
无数生命的国王,谁也无法否认其罪业;而且在世间,一般人也无法有那样大的造罪能力
,也不会象他那样无有悲心,作为这样的国王,又有什麽可骄傲的呢?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屠夫,在砸骨头时,一粒碎骨渣弹进了他的眼睛,屠夫觉得特
别痛,便去找医生。那个医生非常狡猾,为了骗取更多的钱财,他只是渐次给一些止痛药
,而不把碎骨取出来,还假装慈悲地说这需要长时医疗,让屠夫不断来买药。後来有一天
那位医生出去了,他的儿子将屠夫眼睛里的碎骨渣取了出来,才将眼病全部治愈。同样,
国王如同那位恶医一样,恶医假装慈悲给人治病,其目的在於榨取钱财,而国王借口要保
护众人,其目的也是同样,他其实是在残害人们。月称菩萨评论说:「贪执取工资,粗行
害他人,此世更无有,无悲粗暴者。」故诸有智者,当知权位的罪恶而应常依正念摧毁我
慢妄执。
癸二、(国王治罚罪人不应是法):
问曰:国王行持国政时,虽然要做一些严厉惩罚罪人的事,但这是为保护世人利益
而做的正当行为,所以严惩恶人是合法合理的,非是国王没有悲心。
若作罪众生,非是所悲愍,
则愚夫异生,皆非所庇护。
如果造作罪行的众生,不是所应悲愍的对象,则所有愚夫异生都不应是所庇护的对
象。
作为国王,以严厉手段治罚罪犯,此非是合法的行为,而是无有悲愍的非法行。所
谓罪人,只不过是为业力所束缚,在烦恼催动下无法自主而造罪的愚人,虽然他们会造一
些偷盗、杀人之类恶业,然而并不能因此而以残暴的刑罚去对付他们。作为国王,如果觉
得罪犯不应悲愍,那麽对一切愚夫异生,都不应保护。因为一切愚夫异生,也同样是为烦
恼所催而在不停地造罪,只不过他们造的罪暂时要轻一点,对他人的伤害暂时见不到其严
重性;而且相较之下,那些罪犯恶人的烦恼痛苦比其他异生更为深重,处於更为低劣、更
需要帮助保护的悲惨境遇中。如果对最需要照顾的人不生悲愍,那麽对其他境遇好一些的
异生,又怎麽会悲愍保护呢?仁达瓦大师说:如果犯罪的人不应悲愍保护,那麽不犯罪的
人根本不用保护。意为不犯罪的人,本来就比罪犯的处境优越,如果对那些正在犯罪而急
速堕落的人不以大悲庇护,那麽对那些并不如是苦恼的凡夫,也就更不会作为自己的庇护
对象了。
在此,应分析此处所言的应悲愍保护罪犯,与诸大德在世规教言中所说的应惩罚罪
犯,二者并无相违。本论中所言,是针对当时的国王,常以砍首、砍断手足、挖眼割鼻等
酷刑处治犯人的行为,这些粗暴的刑罚显然是不应理,也不符合佛法。作为明智的国王,
悲心应无偏地顾及所有的子民,特别是对罪犯,应以慈悲心对待,以善巧方便挽救他们堕
落的悲惨境遇,比如暂时关进监狱、捆绑、鞭打,然後用方便言词开导使其心意转变,不
再造恶业。而其他大德如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君规教言论》中说:「於彼屡教不改者,若
不施予相应刑,野蛮人增毁国故,当依初订而执行。」此中所说的应依法处治罪犯,也即
以大悲心保护人们及罪犯的一种方便。因为若不依法处治犯罪者,以示警戒,无知的恶人
就会越来越猖狂,犯罪的人也越来越多,最後导致整个国家混乱,人们陷於痛苦之中。但
是在处罚犯人时,绝不能毫无悲愍地动用酷刑,以恶毒的方式将他们统统处死,这种方式
不是明君的行为。
譬如说,在某城市里,有一群非常厉害的盗贼,但是他们的身份姓名都没有暴露,
市民们谁也不认识他们,因此表面上他们也是普通的市民,而实际上其危害非常大。同样
,若对罪犯毫无悲愍地处罚,表面上看这种行为很如法,而实际上会断送佛法慧命的大慈
大悲心。另有譬喻说,身体财产常常为人们带来痛苦,佛经中经常将二者说为痛苦源,但
是国王会以悲愍心对待自己的身体及财产,并不计较它们拖累,而且会以种种方便妥善地
保护它们。同样,子民中的罪犯,虽然暂时会带来一些损害,然而也应加以慈愍保护,而
不应以暂时的危害即舍弃他们。
癸三、(破国王治罚暴恶者是非罪行):
问曰:为了保护众生而惩罚罪人,国王应当无罪,因为这样做符合许多教派的教义
和世俗中的法规。
自生欢喜因,随处皆非无,
由教等为因,不能灭非福。
自己将非法妄执为生欢喜的因,这种情况随处都是有的,行持非法时由这些邪教等
作为根据,不能灭尽非福而成为福德。
国王如果毫无悲愍地治罚罪犯,本身即是恶行,并不会以此符合一些教派的教义及
一些世俗法规的规定,就能灭去这种行为的罪恶。在世间,将非法恶业颠倒执为福德善法
,以便让自己生起欢喜,这种邪说到处都有。比如说有些地区的人们认为,杀死年老的父
母有功德;有些人说,杀蚂蚁能得梵天果报;有些人说,杀蚯蚓能得到龙王的果报等等。
由此,许多愚昧无知者造作这些恶业,并以此而生起欢喜。在古印度,人们非常注重祖业
的传续,有些人因祖辈是屠夫,自己也对杀猪宰羊生起欢喜,当时的婆罗门教典中也说:
「一切旁生皆是上天为了我们吃肉而提供,虽然宰杀也无有罪过。」同样,认为国王残暴
处死暴恶者无有罪过的邪说及法规等,也唯是为了让国王生欢喜的邪教。造作恶业时,以
此类邪教为依据,如此不可能灭去恶业的不善果报而成为福德。一切智智本师释迦佛曾说
过:国王惩罚罪犯不能以非法手段。月称菩萨也以推理方式说:坏戒者无有功德,杀害众
生故,如屠夫杀害旁生。从瑜伽士的现量观察上分析,杀生罪业无疑是不可否认的。所以
,国王如果以邪教为因,而行非法恶业,只是掩耳盗铃般的愚痴行为,不可能不受罪业的
恶果。
譬如说,有一个人刚进完餐还没有消化的时候,他觉得还想吃,便问旁人:「我现
在可不可以再吃?」旁人赶紧回答:「可以,可以。」「那我可以喝汤吗?」「可以,可
以。」於是那个人又吃又喝,结果把胃撑坏了,不得不找医生诊断治疗。医生知道原因後
,问他:「你明明还没消化完,为什麽又吃那麽多呢?」他回答说:「我问了别人,别人
告诉我可以吃,还可以喝。」然後医生又问那个旁人:「你为什麽这麽说呢?」「医生,
我是为了让他高兴,其实是他自己想吃……」同样,世间论典中那些邪说,并非是随顺因
果道理而说,只是为了让愚人生起欢喜,而随顺他们的贪嗔痴习气说一些邪理,愚者不知
取舍辨别而盲目听从邪说,结果只会为自己带来痛苦。月称菩萨说:「以教害众生,国王
若无罪,则诸度轮回,圣者何无罪?」国王以婆罗门等邪教为依据,做残害众生的行为,
如果这些堕落轮回的行为无罪而唯是福德,那麽圣者所说与之相反的度脱轮回行为,岂不
是成了罪恶,而这是任何人也无法成立的。所以,有智者当细心监别真伪正邪,否则为世
俗中那些似是而非的理论所迷,以为权贵者能随意惩治暴恶而无罪,并因此以权位生起我
慢,其结果定会使自己懊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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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星辰
北半的绿意
一如纺轮日夜缭绕
新春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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