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lneige (lilnei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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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读经] 摄大乘论 所知相分第三
时间Thu Apr 7 18:16:30 2011
复次,云何安立如是诸识成唯识性?
略由三相:
一、由唯识,无有义故;
二、由二性,有相有见二识别故;
三、由种种,种种行相而生起故。
这边接着上面成立所有的识只有「唯识」性。
一、由唯识知道,一切都无义。
二、有相,有见的两者差别。
三、然後在由种种的,见相之间的活动。
所以者何?
此一切识无有义故,得成唯识。
有相见故,得成二种:若眼等识,
以色等识为相,以眼识识为见;乃至以身识识为见;
若意识,以一切眼为最初,法为最後诸识为相,以意识识为见。
由此意识有分别故,似一切识而生起故。
此中有颂:「唯识二种种,观者意能入,由悟入唯心,彼亦能伏离。」
所以是甚麽呢?
一切识,一切识包含了很多,当然包含了先前列出的所有识。
再由,相、见、出现两种分别。
然後举例,色识、受识、想识、行识等为相,
眼识识、耳识识、鼻识识、身识识等为见。
以眼来作举例,最一开始是眼接触到色,
然後六尘中的法为最後,然後法为诸识相,用以意识是来见。
以这样的意识来作分别,「似有」的一切识由这样生。
前面提到的,
「彼所受识」色等六外界,也就是六尘,这边先分别为相。
「彼能受识」眼等六识界,也就是六识,这边先分别为见。
有外界的一切现象,由自身的五识身的识去「见」这个现象。
意与法这边先独立出来,因为顺序是,先由五识身相应地去所缘其对应的五尘。
然後在成为意识所缘的法。法又是这些一切识的现象,再以意识去「见」法这个现象。
这边也可以换一种说法,其实也就是五蕴。
色—》受、想、行、—》识
只是唯识是用以十八界来解说,然後这些一切的唯识似有而无义,
换句话说,也就如同:
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再以唯识的方法来观「似有而无义」。
这边如同在世尊杂阿含所说的观「苦」「无常」「空」「非我」,差不多道理。
又於此中,有一类师,说一意识,彼彼依转得彼彼名,如意思业名身语业。
又於一切所依转时,似种种相二影像转:谓唯义影像,及分别影像。
又一切处,亦似所触影像而转,有色界中,即此意识依止身故,如余色根依止於身。
此中有颂:「若远行,独行,无身寐於窟,调此难调心,我说真梵志。」
又如经言:「如是五根所行境界,意各能受,意为彼依。」
又如所说十二处中,说六识身皆名意处。
前面分了很多种识,这边是说还有一种师,
他们说其实只有一种意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其实是一个。
只是因为依照六根的所带来的分别而有不同的名字。
好比说口业、身业、意业、意只是一个。
然後在於五识身转依时,
也可起「义影像」也就是境界,与「分别影像」境界的分别。
在一切处,不论是天、阿修罗、人、畜生、饿鬼、地狱;
或是欲界、色界、无色界。
都是会因为接触到影像,或说境界而转。
在有色界中,这个意识依止身体,如其余的色根依止身体。
无着菩萨对此没有意见,而且引了三个证。
印顺法师说,第一个是来自法句经,第二个是在中阿含里面。
第三个是用十二处的说法,
这个说法是,有六根六尘等六识身,全部归意处。也就不是十八界。
我自己比较偏向於这个说法,
如先前在所知依分的时候就觉得,不喜欢第一开始到第八识的这种说法。
因为我觉得这些识的关系,应该不是单纯像电池串联的那种方式,
而是比较偏向并联与串联都有那样,就没有这个先後的顺序。
瑜伽师地论 本地分中
五识身相应地第一 与 意地第二的描述是这样。
五识身与意的等无间依,种子依,都一样是意,与阿赖耶识。
但意地的自性又包含了,心、意、识。
也就是:
心,谓一切种子所随依止性,所随依附依止性;体能执受,异熟所摄阿赖耶识。
意,谓恒行意、及六识身无间灭意。
识,谓现前了别所缘境界。
这几个字在经典当中可能代表着许多不同意义,不过其分类大概也是这样子。
有时候可能相通,有时候可能不相通。
只是在唯识里面是,各给个名字,然後分别解说,全部作拆解那样,
也由於可能项目太多,也容易弄不清楚。
好比五蕴与十八界,五蕴所说项目比较少也比较单纯。
但两者就目前而言,我觉得是互通的。
都是在形容,外在、内在、以及两者的关连活动。
若处安立阿赖耶识,识为义识。
应知此中,余一切识,是其相识。
若意识识及所依止,是其见识。
由彼相识,是此见识,生缘相故,
似义现时,能作见识,生依止事。
若处安立,这个「处」我觉得是直接连着前面的文,
「又如所说十二处中,说六识身皆名意处」
所以是在十二处中所只的意处安立成阿赖耶识之意。
其余五识为相识,
意识识为见识,
五识为能依,意识识为所依。
这个相识,是由见识之所缘,
当似义或只是说,境界出现时,会依止於见识。
这边的说法跟前面在讲解相识与见识的内容而言没什麽分别。
如是名为,安立诸识成唯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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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诸菩萨於诸法因,要先善己。方於缘起,应得善巧。
【摄大乘论】
次後,於缘所生诸法,应善其相,善能远离增益损减两边过故。
次後,如是善修菩萨,应正通达,善所取相,令从诸障心得解脱。
次後,通达所知相已,先加行位六波罗蜜多,由证得故,应更成满增上意乐,得清静故。
次後,清净意乐,所摄六波罗蜜多,於十地中分分差别,应勤修习,谓要经三无数大劫。
次後,於三菩萨所学,应令圆满,既圆满已,彼果涅盘,及无上正等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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