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koogawa (H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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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民法》成年下修!18岁高中生可自主结婚
时间Sat Dec 26 00:38:20 2020
来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225/1884163.htm
记者: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快讯/《民法》成年下修!18岁高中生可自主结婚 2023年实施
2020年12月25日 16:40
立法院会25日三读通过《民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将现行成年之法定年龄20岁,下修为18岁,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民法》自1929年5月颁布後,历经91年再次修正有关成年年龄之规定。
行政院、司法院提案指出,现行《民法》成年年龄规定於1929年制定并施行,迄今已有91年,不符社会当今现况,且世界多国就成年多定为18岁;另,现行法制上,有关应负刑事及行政罚责任的完全责任年龄,也均规定为18岁,与民法成年年龄有异,使外界产生权责不相符之感,因此将成年年龄修正为18岁。
根据三读条文,《民法》第12条「满20岁为成年」修改为「满18岁为成年」。未来,青年满18岁即可买手机、租屋、申办户籍誊本、申请银行帐户、申办信用卡、申办行动支付、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担任公司发起人或董事、买运动彩券等。
此外,现行订婚年龄为「男未满17岁,女未满15岁者,不得订定婚约」,改为「男女未满17岁者,不得订定婚约」;结婚年龄部分,现行规定为「男未满18岁,女未满16岁者,不得结婚」,改为「男女未满18岁者,不得结婚」,并删除「未成年人结婚,应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的条文。
由於《民法》成年年龄下修为18岁,恐影响相关人等的既有利益,并对社会产生冲击,因此,《民法总则施行法》也配合明定2年的缓冲期,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未满20岁者,已享有至20岁或成年的权利、利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继续享有到20岁。
心得:
民法难得的重大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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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yujui: 以後18-20的小屁孩惹事爸妈终於可以不用负责 12/26 10:34
2F:推 lokazdszone: 推修法 12/26 11:55
3F:推 lusifa2007: 好事,当年大一连办个门号开个账户都要父母同意 12/26 17:22
4F:推 wbar: 好事~提早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12/27 01:17
5F:→ chungrew: 好事。应降低性行为年龄限制 12/27 08:58
6F:→ lokazdszone: 楼上??? 12/27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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