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mfighters (未定)
看板Lawyer
标题[问题] 刑附民起诉後撤回,另提民事诉讼
时间Thu Mar 27 00:03:53 2014
刑案於犯罪地之a法院起诉 告诉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後
可否於附民判决前撤回刑附民 并另於被告住所地之b法院提起独立之民事诉讼?
单从法条上 不论是一事不再理或是管辖权 似乎都没什麽问题
但因为担心有思虑不周延之处或是实务上有特殊的见解惯行
想请教各位前辈 如此的作法是否会发生什麽问题?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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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196.253
1F:推 ROCKMANX6:当然可以,我前年做过,还胜诉了。 03/27 00:05
2F:→ ROCKMANX6:因为那件被告撞死人被起诉後逃亡国外不归,但有加保责任 03/27 00:06
3F:→ ROCKMANX6:险,所以必须告赢,跟保险公司要。 03/27 00:06
4F:→ hamfighters:谢谢楼上道长迅速的回答 03/27 00:16
5F:→ alawyer:注意时效就好。 03/27 01:19
6F:→ hamfighters:谢谢楼上道长的提醒 03/27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