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perator (General)
看板Lawyer
标题Re: [问题] 遇到法院人员态度很差...怎办
时间Sun Jun 27 11:38:08 2010
我还是要说,没有事情是一定要透过电话才可以解决的
依你所述之状况,不怕麻烦的话,就写状请法院表明导引之时间地点
打电话是一种彼此简便的方法
但如果与你联络的书记官没有这种体认,喜欢写公文回函
那你就跟他文书往返
更何况,电话会有误讲或误听的状况,导致责任不清
文书如果法院误载,那就是法院自己的问题
我觉得用文书没什麽不好
公文上的联络方式,那是公文的制式格式
常常书记官不在位子上、出差,你打他分机也不一定找得到他
又通常前往执行也是好几天前就会接到函文
我猜想你是拖着都没去注意到再过一两天就要去执行这件了吧~
还有,你问发言问该怎麽作的
我提供意见,或许不合用
但我看你的推文好像觉得我在刁你
很抱歉,我不是书记官,我只是一个曾经做过律师的公务员
我之前也常有跟书记官沟通的经验
提供你意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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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210.69.124.32
: 推 akiehls:原PO第一行就说他是法务了 你又叫他找律师? 06/26 22:27
: 推 PaPaSoft:如果全部都透过书状表示,那法院公文上的电话跟分机是写 06/27 04:21
: → PaPaSoft:好看用的吗? 另外,会问的当然不会是法律的实体事项,难 06/27 04:23
: → PaPaSoft:道我要问99司执xxxxx号几点现场执行约何处,我也要找律师 06/27 04:25
: → PaPaSoft:还是问诉讼辅导科吗? 06/27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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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24.32
※ 编辑: imperator 来自: 210.69.124.32 (06/27 11:41)
1F:推 delhouse:还是有一定要打电话沟通的 书状有时很没效率 我这边曾发 06/27 14:03
2F:→ delhouse:生一位当事人持有原告在国外做的有效授权书要来台湾起诉 06/27 14:04
3F:→ delhouse:法官对法条解释错误 坚持一定要原告在台湾做授权书 06/27 14:05
4F:→ delhouse:当事人七十多岁的阿公跑去公证处抗议 公证主任也没办法 06/27 14:06
5F:→ delhouse:只好打电话给该股书记官说明清楚 把为何不能在台湾做授权 06/27 14:07
6F:→ delhouse:书的理由写清楚 06/27 14:07
7F:→ delhouse:如果没有打电话讲清楚 该股书记官跟法官可能永远不让授权 06/27 14:08
8F:→ delhouse:书成立 这也可能是他们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 所以没注意 06/27 14:09
9F:推 juliantin0:书状有时很没效率 +1 06/27 18:37
10F:→ juliantin0:很多行政事项直接用口头沟通较快 06/27 18:39
11F:→ minara:法务跟书记官讲电话再正常不过了吧 书记官还不是常常打来问 06/28 10:44
12F:→ minara:而且约执行集合的地点常常都是电话通知阿 06/28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