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perion (吃经济学家的恐龙)
看板Lawyer
标题Re: [新闻] 法部推动修法 律师将可登广告拉生意
时间Wed Dec 17 14:03:27 2008
请教一个问题。现行台湾规定下,律师事务所是否可以用电话 call-out
的方式来招揽业务?
会这样问,是因为昨天接到一通怪电话。电话另一端自称是位於台中的
某律师事务所 (姑隐其名),以流水号的方式直拨各手机,询问是否有
卡债清偿 / 更生的需要。後来查了律师法第30条,法条原文是说「律师
不得以自己或他人名义刊登迹近招摇或恐吓之启事」,就单纯的文义解
释来看,并非规定「律师不得刊登广告」,而仅是就律师所刊登之启事
内容作出限制。而同法第35条规定「律师不得挑唆诉讼、或以不正当之
方法招揽诉讼」,看来也仅是限缩律师主动招揽诉讼所得使用的方式而
已,难谓为全面禁止律师之主动招揽业务。何况,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
中之更生、清算程序虽说准用民事诉讼法,但这类型案件是否即是律师
法中所称的「诉讼」。有没有哪位自行开业的道长可以来解释的?
※ 引述《kcchen (kc)》之铭言:
: 开放律师业可以广告拉生意後,对於小事务所的经营不知影响为何?真的蛮担忧的。
: 2008-11-3自由(时报)电子报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3/today-so4.htm#
: 法部推动修法 律师将可登广告拉生意
: 〔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律师法施行近70年来重大变革!法务部和律师公会决议修法开
: 放律师登广告拉生意,未来律师将可透过媒体放送、加入抢钱大作战。
: 法务部「律师法研究修正会」10月31日决议修正律师法第30条,新增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
: 以在媒体刊登广告,打破律师法数十年来对律师登广告的限制;律师法修正後将使台湾律
: 师业与国际接轨,向美国、欧洲看齐。
: 目前美国、德国等皆开放律师登广告推销自己,但台湾迄今仍设限,以往台中曾有律师在
: 杂志上登广告,强调「旗开得胜」,及律师事务所「董事长为台中市议员」等字眼,均遭
: 台湾律师惩戒委员会申诫。
: 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副理事长苏友辰指出,解除律师登广告限制,是法务部、律师界共识
: ,若广告内容不致招摇或夸大不实,只要是律师本身真实的学经历,或受人肯定的事蹟,
: 就没有限制这些事情上广告的必要。
: 苏友辰说,律师具公益角色,如广告内容太超过,仍须受到律师法和律师伦理规范限制;
: 不过也有律师坦言,「律师本来就算是半个生意人」、「广告难免会美化一下 ,不然如
: 何招徕生意?」
: 台北律师公会秘书长高涌诚表示,近10年来律师待遇受到经济不景气影响,不但停滞成长
: ,甚至有下滑趋势,一般新进律师实习完,薪水约4万元到4万5千元,律师业不景气,也
: 是放宽律师执业限制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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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2.177.205.152
1F:推 all4u:有些可能只是法官退下来的老律师挂名,不是真的律师在经营 12/18 21:58
2F:→ all4u:所以规定怎麽样,对他们没差 (但也有些真的,在偷偷这样) 12/18 21:59
3F:推 osman70:我倒是觉得价格竞争会更激烈 12/25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