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nvereinbar (安槐长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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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救护车车祸致病患死 司机无罪变有罪
时间Fri Nov 25 15:31:47 2011
※ 新闻来源:UDN 联合新闻网(http://goo.gl/f28mR)
※ 2011年11月25日│记者:萧白雪/台北报导
救护车锺姓司机载病患闯红灯,不幸和小货车发生车祸造成病患死亡。一审判
锺姓司机无罪,但高院认为小货车当时已进入路口过半,锺姓司机疏於注意,昨
天逆转改依过失致死罪判刑四月,得易科罚金。
至於冲撞到救护车的小货车宋姓驾驶,已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刑九个月、缓刑
三年定谳。
救护车锺姓司机於二○○七年,载送大量咳血的病患到桃园一所医院急救,行
经华亚二路与文化二路口,虽然号志为红灯,救护车仍往前行驶,结果与绿灯直
行的小货车相撞;救护车翻覆,车上病患因急性心肌梗塞发作,送医不治。
一审认为,锺姓司机开救护车时,是紧急救护任务,且有开警示灯及警鸣器,
不受行车速度及号志的限制,经过该交叉路口也已减速慢行,当时虽没有足够的
时间让他反应煞停或闪避,认定无过失,判他无罪。
不过,高院根据案发现场图认定救护车进入十字路口前,小货车已进入路口过
半,救护车未注意灯号及车道上的车辆,才撞上小货车;锺姓司机未尽注意责
任,显然有疏忽。
合议庭审酌他是为了将病患快速送往医院急救,在送医途中开车不慎,导致病
患死亡,造成家属难以弥平的伤痛;考量他已和家属达成和解,依过失致死罪判
刑四月,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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