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8K357 (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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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考古] 972 张文郁师 民诉期中考试题(进修部)
时间Mon Apr 13 20:45:38 2009
一、(1)原告甲於第一审法院委任A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对其代理权未加以限制,嗣A
律师再委任B律师为复代理人,对其代理权亦未加以限制。第一审法院於八月二十八日将
判决送达B律师,於八月二十九日送达於A律师,又於八月三十一日送达於甲,甲於九月
二十日自行对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问:A律师委任B律师之行为是否合法?第一审法院
之送达何时生效甲之上诉是否合法?(2)住新竹支之甲主张住桃园之乙偷走甲之放在板
桥之汽车,乃依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和所有人之物上请求权向新竹地院诉请乙应返还
该车,言词辩论时乙到场辩称该车系甲同意借用,并非窃取,问:新竹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若乙对於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之部分提出消灭时效已完成之抗辩,法院认为有理由
,但甲确系该车之所有权人,且未借贷给乙,法院应如何判决?若诉讼进行中,法院得知
该车已因火灾烧毁,应如何处理甲之诉?
二、(1)主事务所在台北市中山区之甲公司之股东会决议和A公司合并,甲公司之乙、
丙、丁三位股东认为合并将使公司以及多数股东受到损害,因此欲提起撤销股东会决议之
诉讼。问:乙、丙、丁提起之诉讼应以何人为被告?若乙、丙为共同原告向台北地方法院
提起撤销诉讼,丁则参加乙、丙之诉讼,台北地方法院定期通知B、C、D和乙、丙、丁
到法院,乙、丙随即向法院表示撤回起诉,但丁不同意。问:台北地方法院如何处理本案
件?(2)甲主张乙向其父丙借款新台币五百万元以逾清偿期,经丙屡次索讨乙皆拒还,
因丙赴大陆探亲未归,故甲乃自为原告向法院诉请乙将该五百万元还给甲,问:法院应如
何处理本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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