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queezeMe (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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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考古] 94上 张文郁师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
时间Sat Jan 10 17:28:41 2009
94上期末
一.住新庄之十九岁大学生甲和台北之乙电脑公司购买笔记型电脑两台,并签订买卖契约,
每台单价新台币(下同)四万元,契约内约定乙若未於两星期交付电脑,甲得解除契约,
此外,双方并於契约内约定,若因该买卖契约发生争议,双方同意由台北地院管辖,甲
并交付订金三万元,乙因故未依约在期限内将电脑交给甲,甲因此向乙表示解除契约并
请求返还订金并请求损害赔偿,乙认为其未依约交付电脑系因制造厂商丙迟延交货所致
,其并无可归责之事由,因此拒绝甲之请求.甲即向台北地院起诉请求甲应给付价金,
乙到场提出不可归责之答辩,问:
(1)台北地院就本案件是否有管辖权?
(2)若法院认为乙未依约交付电脑,甲确实有权解除契约,并请求赔偿,因此判甲
胜诉,其判决是否合法?
二.
(1)住台中之甲和住新竹之乙就乙所有,座落於桃园之房屋一间订立买卖契约,甲付清价金
之半数後要求乙移转土地所有权於甲,乙拒绝之,甲向台中地院诉请乙应交付房屋,法
院通知甲 乙二人进行言词辩论,两人皆准时到场,乙发现法官丙乃其昔日情敌,乃向
法院声请丙应回避,问: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若乙至法院言词辩论时发现,法官乃是其亲舅舅之女儿,但因两家交情平淡,久未来往
,法官并未认出乙,乙因此亦未提及此事,仅否认曾和甲订立买卖契约,法院又应如何
处理本案?若丙法官做出判决,是否合法?
(2)甲诉请乙返还借款一千万元,诉讼进行中,甲发现承办该案件之法官丙之大哥丁和乙之
姊姊戊系夫妻,甲是否得据此声请丙回避?若甲声请丙回避後,法院裁定前,丙对某项
证据进行调查,其调查程序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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