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ris1016 (~DoR!$~)
看板Law-Service
标题[申诉] #1bz-MkY7 (StockPicket)
时间Wed Mar 27 23:58:15 2024
申诉人:doris1016
申诉文章:
#1bz-MkY7 (StockPicket)
被申诉人:laptic / aloness
申诉原因:
对於
#1bwcV-c4 (Stock) 判决不服的原因已於第一篇申诉文中阐述完毕,
laptic 板主有於推文中对我的申诉提出质疑,我也在推文中回应,
但後续并未得到板主的说明。
1F:→ laptic: 所以你的意思是,回应是针对另一使用者的新闻截图内容,03/18 15:13
2F:→ laptic: 对吧?03/18 15:13
另关於 aloness 板主的部分,已在推文中沟通过,
恕我无法苟同板主对於政治人物的判定基准,在股板板规中 4-6-1 本身的定义就很模糊,
4-6-1. 政治文、政治推文,
水桶七日。
提及政治相关议题或政治人物但内容违背股票板旨者
板规中仅提到政治人物,在我提出对板规的质疑後,
板主自行定义蔡英文算政治人物、卸任元首马英九不算政治人物,
但我原推文提到柯文哲也是卸任台北市长,定义模糊不清。
後来又补充说明「党主席也不能讨论」、「总经可以讨论」,着实让人摸不着头绪。
且先撇开板主的定义,我自始至终的主张都是:
我的推文是
回应前面板友的推文,并非无端提及「政治人物」。
若板主有很明确定义的政治人物范畴,不妨直接在板规中清楚条列,避免让人无所适从。
(例如:不得提及现任党公职。)
因我的申诉为已 m 文,但并未收到明确的答覆,故选择向上申诉。
再麻烦小组长处理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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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36.26.17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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