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h507121 (五十岚梨花的监督君)
看板Law-Service
标题[问题] 板主可以带入他板事务申诉人不能?
时间Sun Dec 3 23:04:28 2023
#1bQhru5V (Law-Service)这篇虽然是用[建议],但是看得出是在回应laptic这篇
#1bQe_6sb (Law-Service)
根据yangjam本人说法,他有站内信询问小组长是否可以提问反驳laptic的回应,小组长回
说可以,可是他似乎以为被S的文章不能回文,所以又寄信询问小组长是否能用[建议],但
是并没有得到回应所以就先发了[建议]。
#1bQhru5V (Law-Service)
: 当初观察申诉人在数月前发表之言论(注一),当时其在他板完成一系列的指定行为
: 後,发文嘲讽本人有精神问题(具自杀倾向);唯如果组务有仔细审视自本人申请实
: 习板主之後的板务执行状况,应不难发现目前帐号使用状况正常,并无其所叙述之相
: 当情事。
: 小组长於本案件申诉文中即说明:「勿带入其他非本小组看板所辖之事务。」
: 引用其他看板事务当作Stock板水桶使用者的依据,直接挑战小组长组务内容说明,此等以
: 下犯上、无视上级单位的行径,绝非适任板主所为。
1F:→ IanLi: 板务请至股检板提出,另本篇已再次带入他板223.137.170.253 12/03 10:56
2F:→ IanLi: 事务,再次警告并对本建议退回股检板处理223.137.170.253 12/03 10:57
laptic以他板言论认定yangjam聚众闹板,yangjam发文回应这点,但是却被小组长警告不
要再次带入他板事务。
想请问小组长为什麽板主laptic可以在申诉回应中提及他板事务,而申诉人却不能对lapti
c提及他板事务这点做出回应?
为什麽板主可以带入他板事务,申诉人却不可以带入他板事务?请问这是双重标准吗?
还是是因为yangjam他用的是[建议],不是回文原本那篇[申诉]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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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9.91.89.165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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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nh507121 (219.91.89.165 台湾), 12/03/2023 23:06:06
3F:推 YU1225: 股版版主标准太浮动 难怪越来越多人站出 118.232.26.70 12/04 18:35
4F:→ IanLi: 若板主在小组错误带入会给予指正等甚至警告223.137.170.253 12/04 22:40
5F:→ IanLi: 若有相关疑问请至板务板或相关看板进行讨论223.137.170.253 12/04 22:41
7F:→ nh507121: 指正或警告laptic? 他明显带入他板事务 219.91.89.165 12/04 23:45
8F:→ nh507121: 了 219.91.89.165 12/04 23:45
9F:→ nh507121: 我这篇文章讲的都是小组的文章,为什麽 219.91.89.165 12/05 00:17
10F:→ nh507121: 要叫我去板务板讨论? 219.91.89.165 12/05 00:17
11F:→ nh507121: 我要讨论小组的文章,小组难道不算是相 219.91.89.165 12/05 00:18
12F:→ nh507121: 关看板吗? 219.91.89.165 12/05 00:18
13F:→ IanLi: 尚未宣判请稍待,谢谢223.137.170.253 12/05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