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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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不服Stock板laptic/rayccccc/aloness判决
时间Sat Jun 17 19:08:03 2023
致组务、申诉人,谨此逐一回应本案争点:
一、「疑问句」可否免责?
以个人的标准而言,不论是否使用疑问句指涉,皆不应作为逃脱罪责的理由。只要目
的经监定为负面指涉,即已构成人身攻击的条件,与句式本身无关。
二、违规时是否要双方同罚?
如果按照群组、板务法院的判例
(注一),「法律不保护让自己权利睡着的人」,故
不论对方是否有提出检举,仍需要按照板规作出适法判断。
三、「反社会人格」是否具备人身攻击的条件?
这应是最主要的争议问题,兹就申诉人的论述作出回辩:
甲:关於「反社会人格」本身
按个人从网路上查询到的结果
(注二),「反社会人格」一词虽然具备「一班无
法参与社会运作的人」的刻板印象,然而同时也有部分人「不但不会被社会排斥
,反而性格上冷血无情的一些特徵,更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单看该词本身,
无法认定属於不当用词。
乙:「反社会人格」=「神经病」?
这两者之间,不论用词、严重度等都有不同之处,因此虽然都属於精神疾患之一
种,可是不应相提并论。换句话说,纵然「神经病」得判定为违规,但这并不表
示「反社会人格」亦须受同等待遇、单使用该词即应受违规处分。
丙:关於「表列特定疾病为/非人身攻击」一事
这部分其实是本人在当时表达有误,本意理论上同前所叙,需仰赖个案认定。毕
竟股票板不像本站部分看板,在无证据不当指谪「私人隐私、不实指控」之行为
(如病史、医疗行为、犯罪行为等)时得予判罚,因此如要作出明确化修订,恐
将令更多使用者质疑对於特定字词的执法标准,导致板务无法顺畅执行。
四、「建议去看医生」是否具备人身攻击的条件?
就该字词而言,个人的想法(白话一点)是「假如没有罹患任何疾病,为何需要无故
去看医生?」,而既然无证据可合理表明对方受患病之诊断,立意上应视作违规。
以上说明,供组务备查。
注一:#1Z2GSIMz (BoardCourt)
#1ZDc4y6X (AboutBoards)
注二:树洞 - TreeholeHK (2019),「何谓反社会人格?为何反社会反而得人喜爱?」,
《关键评论网》。
网址: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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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一生会遭遇各种各样的意外,有的意外,只会让你变得颓废,一蹶不振;有的意外
则会让你找到另一个自己,重获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谁,你的抛弃和拥有,都是你自
己的选择,患得患失只会让你身陷囹圄。
——孙衍《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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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rayccccc: 台湾高等法院 台南分院 111 年度上易字 111.248.122.44 06/18 10:55
3F:→ rayccccc: 第 535 号刑事判决 111.248.122.44 06/18 10:56
5F:推 sherlockman: OK~若这申诉未过 以後不服判决的话 114.36.134.160 06/18 12:29
6F:→ sherlockman: 版主群都有病去看医生... 114.36.134.160 06/18 12:30
7F:→ rayccccc: 你可以认真看一下内文 111.248.122.44 06/18 13:51
8F:→ IanLi: 非申诉案双方请勿推发文 223.137.231.11 06/18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