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pqou (三三三)
看板Law-Service
标题Re: [申诉] Stock板Assisi/Tapqou未处理申诉文
时间Tue Nov 22 23:57:45 2022
※ 引述《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之铭言:
: 注一:#1Xf7vhtf (StockPicket)
: 「申诉案应由所有板主群受理,板主标记S文後得以回文或推文答覆,申诉案并不
: 限於单一板主答覆。若过半数板主同意申诉即可改判,否则维持原判板主应於结
: 案後M申诉文。」
: (以上为股检板板规 2-2-3 内容)
2-2-3提到
"申诉案应由所有板主群受理"
为了怕马来西亚人不懂中文,我来说明一下
「受理」这个词,举法院为例子
法院的柜台"受理"了一个告诉案件,那麽这个柜台人员就可以直接判决这个案子吗?
答案当然是不行
受理案件的人被赋予的权利只有"受理"这个动作
并不能做接续的"判决"动作
所以後面的才会有
"申诉案并不限於单一板主答覆。"
这项条文
代表的是,一个案件被受理了之後,可由任一板主进行答覆
但没有限制规定人数应在多少
原本的运作方式是
三位板主都是自己处理自己的申诉案
如果申诉人还是不满才会上诉到law-service来
由现任所有板主一起来审视被上诉的案件
现在laptic不知道为什麽突然对这项板规有疑义
但是他也没有跟其他板主商量
站内信或水球都没有
突然间就要改成"三个板主都要一起来判一个申诉案"
那这样跟在law-service差在哪?
2-2-3就是要做一个分级,如台湾的地方法院跟高等法院
在股票检举板先由申诉人和板主(被申诉之板主为最佳)在申诉案件沟通
如果沟通成立,案件自然就不会到law-service
这样也不会造成各板主独立判决的介入问题
另我原本就有寄站内信给laptic板主提要修改股检板板规了
因为其他检举板该有的板规,股票检举板都没有
laptic根本没有理那封建议信
如果你觉得这条板规有问题
造成你看不懂,或觉得有矛盾
那可以大家一起讨论着手修改板规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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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90.149.83.115 (日本)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Service/M.1669132669.A.13C.html
※ 编辑: Tapqou (90.149.83.115 日本), 11/23/2022 01: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