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we77 (安)
看板Law-Service
标题Re: [申诉] #1Yl_4xI3 (StockPicket)
时间Mon Jul 4 16:25:27 2022
※ 引述《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之铭言:
: 回应本案如下:
: 一、「黄猴子」一词,按维基百科的解释,应是「北美对黄种人的蔑称」,且在我个人曾
: 经管理的其他看板 (C_Chat) 之上级中,亦曾有类似的判例,故该案已经先行因为符
: 合4-5-1 的「对特定族群进行歧视者」部分违规,而在一一一年股简字第七零一号的
: 案(六十)中,予以水桶处分。
: *公告原文:#1Ym6A0uq (Stock)
: 二、是否因为加了「国」一词,而导致认事用法上需有所改变,我个人并不这样认为。主
: 要理由简略说明如下:
: ①「引战、人身攻击」违规与「政治文」或「政治引战文」违规完全不同,不能相提
: 并论
: ②「政治文」或「政治引战文」的主要目的,应是惩处违规提及中华民国(台湾)政
: 治议题的使用者,而按照个人对於「黄猴子国」的理解,不应以该板规处分
: ③#1YlZ-PHI (Stock) 原文提到的资料略以「韩国上半年贸易逆差达到一百零三亿美
: 元」,明显与中华民国的政治无关,故更无理由以「政治文」或「政治引战文」的
: 板规施予处分
: 三、再者,其他板友已经在申诉人的 #1Ylwmf-N (StockPicket) 检举文下,推文表示:
: → BlueBird5566: 这跟政治无关吧 不过确实引战韩国人或黄种人 07/02 11:00
: → BlueBird5566: 建议改用4-5-1 07/02 11:01
: 然而申诉人仍质疑如下:
: → towe77: 牵涉到人种国籍了,怎麽没政治? 07/02 11:14
: 退一步来说,「人种国籍」系属「社会政治学」的一环,而「政治文」或「政治引战
: 文」规范的应是政党政治学相关,故此判定无违规。
: 四、至於申诉人提到的 #1XCOGVnd (StockPicket),该案原文是讨论中国的「北京证券交
: 易所」设立,理应是中国方面的政策,然而在台湾的论坛中使用「我国」一词,已然
: 有违规之虞(提及统独议题),且经申诉至小组(注一)及群组(注二)後,均维持
: 「政治引战文」的违规认定。但不管该案的最终结果为何,均与本案提到的韩国政经
: 毫无关联,因此不应作为本案的前例使用。
: 注一:#1XFtGox0 (Law-Service)
: 注二:#1XH5bkoa (AboutBoards)
: 以上说明,请小组长裁示。
依照股版版规
4-6-1. 政治文、政治推文,
水桶七日。
提及政治相关议题或政治人物但内容违背股票板旨者
4-6-2. 政治引战文、政治引战推文,
水桶一月
提及政治相关议题或政治人物但内容违背股票板旨者且有引战情况,
情况恶劣者,以4-0加重处份。
laptic版主确认「人种国籍」系属「社会政治学」的一环
而「政治文」或「政治引战文」规范的应是政党政治学相关
不符该版规所述 :
提及政治相关议题或政治人物但内容违背股票板旨者
提及政治相关议题或政治人物但内容违背股票板旨者且有引战情况
该版规所规范合理评论政治文范围,需符股票板旨
并没有给予版主对政治文为 社会/政党/其他政治 相关的解释权力
而对照 laptic版主答辩说法 ,先是恐吓申诉者引导板务误用版规
1F:→ laptic: 既然您这样说,这已经很明确是歧视发言,07/03
2F:→ laptic: 而不是政治发言,请勿误导板务引用错误板 07/03
3F:→ laptic: 规 07/03
到 laptic版主 承认该推文属於政治推文,但不属於台湾政治
4F:→ laptic: 但问题在於,4-6-1 主要管的是台湾政治, 07/03
5F:→ laptic: 而不是其他国家的政治 07/03
再到 laptic版主 将版规解释推到小组长身上、自己是按罪疑唯轻法则
6F:→ laptic: 这要看小组长要不要变更 4-6-1 的范围,我 07/03
7F:→ laptic: 认为该用词不单指台湾的政治,按罪疑唯轻 07/03
8F:→ laptic: 法则无法处分07/03
因此有 laptic版主答辩文下的答辩意见
9F:推 towe77: 本案没指定国别,为地图炮包含台湾在内 07/03
10F:→ towe77: 版主答辩 「人种国籍」系属「社会政治」 07/03
11F:→ towe77: 依照版规4-6 政治相关议题 应处理 07/03
12F:→ towe77: 版主对4-6判决没有标准,判决前後不一 07/03
13F:→ towe77: 按罪疑唯轻法则 则是版主自行答辩采用 07/03
14F:→ towe77: 审视版主过往检举/水桶,亦可证此一行为 07/03
15F:→ towe77: 依过往纪录,所言 按罪疑唯轻法则不足采信 07/03
且自选任起半年来,版主勤於执法却疏於补完程序、与其他版主达成共识完善版规
版规4-6 政治相关议题标准迟迟未修正
若小组长有需要
本人可将过往於股检版所发之相关版规讨论文章转录至小组,供小组长参考
小组长亦於今年6月宣判需补完程序、版主群对使用版规要有共识
因此 laptic版主所谓 按罪疑唯轻法则 不足采信
以上为申诉者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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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2.100.67.15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Service/M.1656923129.A.C32.html
16F:→ laptic: 第一、目前还在商讨轮班、4-6 相关问题 180.74.70.75 07/05 19:02
17F:→ laptic: 第二、小组先前说明该宣判文的处置要求没 180.74.70.75 07/05 19:03
18F:→ laptic: 有先後顺序,端看内部沟通的情况而定 180.74.70.75 07/05 19:03
19F:→ laptic: 至於板规的问题,我还是认为 4-6 主要管的 180.74.70.75 07/05 19:04
20F:→ laptic: 是台湾政治,不应涵盖到国际的角度 180.74.70.75 07/05 19:04
21F:→ laptic: 以上简单回应 180.74.70.75 07/05 19:04
22F:→ towe77: 如答覆,版规没有对政治属性解释,全包括 122.100.67.150 07/05 20:39
23F:→ towe77: 并没有给予版主对政治文属性判断的权利 122.100.67.150 07/05 20:39
24F:→ IanLi: 预计08/13宣判 223.136.227.0 08/12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