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nLi (IanLi)
看板Law-Service
标题[宣判] FakeGPS申诉LAW板板主samallan案
时间Sun Nov 14 11:03:51 2021
主旨: FakeGPS申诉 LAW板板主samallan案宣判
类型:组务申字号20211114-0
主文: FakeGPS申诉 LAW板板主 samallan水桶判决一案
诉由无可采,申诉驳回。
附带板务指导
第二条:[发文规范]下,第六款关於手动置底需进行
补充说明,如加入 "自删空白文後旋即重新发布标题文
意相近之文章" 亦为手动置底等等;如此有助於板友充
分理解执法边界,让双方认知一致而有助於良好互动。
申诉人 FakeGPS若如有不服可至国家研究院
AboutBoards 板提出上诉,进行权利救济。申诉人需提
新事证申请再议请於七日内提出,逾期驳回。
本文同步站内信转寄两造。
务小财
财经法小组 小组长 IanLi 2021/11/14
之组经
章组法
说明:一、依据<<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与<<板主权力义务规
范>>,小组对所辖看板板主的被申诉案有处理的职
权。
二、经检视申诉文 FakeGPS板友诉由为对samallan板主
判决不服申诉。本小组经检视相关规定,板主答辩
与板友诉由整理判决如下。
三、举证的责任在於检举或申诉人,小组藉由双方答辩
陈述所提示之证据迳行判断,合先叙明。
四、samallan板主答辩文
#1XXU-YLO (Law-Service) 整
理说明相关理由与逻辑,内容与 LAW板板规无冲突
;删除文章後再发文符合广义手动置底,但认定基
准部分说明建议在板规补充,故提出附带板务指导
。另人身攻击除板主认定外,经观其他板友回应亦
无表示不妥,再查被处分原文可见与板主判决认定
之内容,无错误引用或强加的疑义。
五、看板是以看板板规与上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依据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赋予板主有制定板规权,编
制板规与对板规进行说明的权限。
综上所述申诉驳回如主文附带板务指导。
证据:
FakeGPS板友申诉文
文章代码(AID):
#1XXAdZHh (Law-Service)
[申诉] 不服LAW板板主samallan的判决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Service/M.1636084195.A.46B.html
作者 FakeGPS (一次就上手) 看板 Law-Service
标题 [申诉] 不服LAW板板主samallan的判决
时间 Fri Nov 5 11:49:5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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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依该板板规向板主申诉过,详见下篇与下下篇
1.关於手动置底
板规规定要「相同或相类似文意之文章」於一周内重复张贴
问题是我第一篇因为是操作错误发的空白文
所以才删除重发
内文是0 跟第二篇要如何「相同或相类似文意之文章」
相似度根本是0好吗
板主说标题相似 这根本就是硬凹
难道大家只读标题的吗
板主又说那你可以改文啊
问题是板规又没说你不能自删只能改文
依板规我就是没有「相同或相类似文意之文章」重复发啊
2.关於人身攻击
我就问 人身攻击是不是第一要有人 第二要有攻击
首先 该篇文章我根本没有针对特定的人或板友
只是针对事情发表看法
再者 从上下文看 这也仅是一种叙事方式
即使尖酸刻薄 也就是抒发情绪 并没有在骂谁
揪竟是甲还是乙 是疑问句 并不是肯定句
板友也可以提出其实是丙或者是丁的意见
公堂之上做个假设 请问犯了哪一条
3.请撤销水桶跟退文的原处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4.230.21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Service/M.1636084195.A.46B.html
1F:→ FakeGPS: 证01是 板上判决公告1.164.230.211 11/05 11:54
2F:→ FakeGPS: 证02是 向板主申诉过程1.164.230.211 11/05 11:54
3F:→ FakeGPS: 证03是 被板主乱判的文章1.164.230.211 11/05 11:55
samallan板主答辩
文章代码(AID):
#1XXU-YLO (Law-Service)
R: [申诉] 不服LAW板板主samallan的判决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Service/M.1636167586.A.558.html samallan板主答辩
附录:
A.LAW板板规
文章代码(AID):
#1X8efq7c (LAW)
[公告] 法律板板规 2021.08.23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29653620.A.1E6.html
第一章:文章管理
第二条:[发文规范]
六、手动置底:相同或相类似文意之文章於一周内重复张贴者,除违规
发文之处分外,就最新一篇文章予以退文。有特殊置底
需求请私信板主申请。
七、人身攻击:人身攻击、谩骂、侮辱、挑衅等除依法院既有判决外,
概由板主认定,依违规发文论处。
第三章:罚则
第五条:[警告、水桶]
一、违规发文者,禁止发言三日。
二、自最後一次违规日起算,一年内再犯者,加重处分。
首次再犯:七日;二度再犯:三十日;三度再犯: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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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65.148.4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Service/M.1636859034.A.9A7.html
※ samallan:转录至看板 LAW 11/17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