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Nloler (缘妙不可言)
看板Law-Service
标题[证07]邮件沟通记录04
时间Sat Sep 4 20:33:39 2021
正因为是第一篇文 所以才更有理由判你 4-0
如果你是 我举例,过去有很多篇ok的文章,这次初犯,那OK。
首po即初犯,板主更有理由可以合理怀疑你是来闹板的
(特地跑到一个平常不发文的看板发文)
过去很多针对疫苗的议题都是在板上从未发过文的 那些我都一个一个退文了
我没办法证明你是不是 但这部分我主观判定
你能说服提他板主在申诉上消退文我没意见 但我这边就是维持原判
※ 引述《CNloler (缘妙不可言)》之铭言:
: 板规4-0的规定如下:
: 4-0. 4-1至4-10规范之处份为初犯之裁量标准,当板主主观判定为闹板、
: 恶劣行迳或一年内多次违反板规板主得直接砍文、退文并加重处份。
: 此前的贴文是我在股板的第一篇贴文,板规4-1至4-10的初犯之裁量标准中并没有针对
退文的处罚。仅仅是因为“我国”两个字就认定我是恶劣行径或闹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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