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3su (绝剑)
看板Law-Service
标题Re: [申诉] LAW 版主随意水桶
时间Wed Jun 19 21:47:27 2019
※ 引述《showeig (巧)》之铭言:
: ※ 引述《IanLi (IanLi)》之铭言:
: : 请 LAW板主 showeig於72小时内至组务板 Law-Service说明
: : 补充本案判决理由或答辩。
: : 本文同步转发至 showeig板主信箱内。
: : 以上
: 版规无限制追溯期限
请问版主骂人考不上、约炮嫖妓
这麽说来,你自己是否该水桶道歉?
: 请具体指明
: 拿他版事务进来争吵,进而造成混乱
: 本版无从辨认谁是否具有执业资格,
: 判决主要原因系透过此争执引战他人。
: 并没有要胁,当时也有相关劝说,
不是就是在LAW 版的五星旗文章开始讨论进而吵起来吗?
哪来的他版?
睁眼说瞎话?
是他先战我,还是我战他?
要不要请小组长直接看文章?
一直叫我找法务站长担保、一直逼、还嘲讽站长不愿意帮我担保,要不要去看他怎麽嘲笑
?
没要胁?你不是要胁我道歉?不道歉就水桶?
: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60344954.A.C78.html
: → showeig: 你不是第一次在这个版指称别人不具律师资格,对於你提供 06/13 17:30
: → showeig: 的资料以及站长方面的说法,我很难相信你的说词 06/13 17:31
: → showeig: 我不太懂,争辩版友是不是有资格这有甚麽意义? 06/13 17:32
: ※ 编辑: showeig (42.77.43.135 台湾), 06/13/2019 17:33:55
: → showeig: 难道争赢了可以增进你在法律方面学术涵养吗? 06/13 17:35
: → showeig: 你当初利用law版学习法律的心情是这样吗? 06/13 17:36
: → showeig: 你不如把这份心力、时间、金钱投注在书籍上面... 06/13 17:37
: → showeig: 如果你想继续在law版讨论,一是承诺不会在跟别人见解相左 06/13 17:3
8
: → showeig: 的时候,质疑他人是否有律师资格,或是其他相类似人身攻 06/13 17:38
: → showeig: 击、离题、旧事重提等等相关面的论述;二是从此不在继续 06/13 17:39
: → showeig: 攻击a9301040等等相关言论 06/13 17:41
: → showeig: 如果你真的想证明自己的价值,多充实自己吧,拿学说、拿 06/13 17:45
: → showeig: 判决打人脸,远比你持续用偏题,先检讨别人身家还要好 06/13 17:46
: → showeig: 言尽於此,不要以为我偏袒哪一方,我更希望事情可以就此 06/13 17:51
: → showeig: 落幕 06/13 17:51
笑死,你一当上版主,在小组长面前演一套,我提出申诉马上被你水桶又一套
然後以前都是你四处引战的回覆,只要跟你不同意见都不行
连指出你分身也不行
: 警告,跟本版无关事务请勿再次提出,
: 再次重申,本版并未有设任何门槛,
: 如果执意以他人是否具有资格,
: 透过外部途径确认,获悉他人个资,严惩不贷。
我哪来透过外部途径确认?
在他叫我悬赏提存、管制区要开五星旗车子进入,就知道他不具律师资格
管制区是除了通行证车子可进入外,一般百姓的车子都不得进入
连钱放在律师那,也不敢去拿
所以哪来外部途径?我非常倒霉当证人都没在骂脏话了,你还一直争辩
: 本版不负责私下纷争,纷争请自行解决,
: 如再有於本版有类似私斗之情形,严惩不贷
我哪来私下纷争?请问我跟谁私下吵架?严惩什麽?
: 请不要任意臆测,本人不回应任何有关内心思维猜测之情事,
: 如有相关论述,烦请向本人提供检举资料。
: 本人已在本版有公告说明,
: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60506223.A.8CC.html
: 过渡期间,如果自行以非关法律论述挑衅、引战他人,
: 那麽获得任何奚落、调侃,
: 皆是咎由自取,本版一概不负责。
: 违规文章去除本是义务,
: 再者本人有先行向小组长确认徵求诉状是否属於营利,
: 另该名版友多次透过同一篇文章徵求,
: 已造成版面混乱。
: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60528863.A.D8A.html
: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60575452.A.66F.html
: 然而,本人水桶处分原因皆非前述营利、版友一事重发,
: 而系版友持续争辩徵求诉状并非属於营利,
: 并且说明 自由的各取所需 有鼓吹此类情事,
: 加诸感谢你妈的X 要我服从你这种X 不如你水桶我 等等辱骂,
: 以及不实传递许多投票者很有可能是本人分身。
: 此点与过去多篇文章内容有所差异
: 请勿随意臆测他人
: 该名版友毋庸向相关人等致歉,
: 如其可以承诺不继续重覆同样错误,
: 包括质疑他人是否具有执业资格(在本版已有三次同样行径),
冒昧问你,他执业资格是谁?
谁?请问他是台北律师公会的谁?
你请他私信给小组长,让小组长亲自调查,如没有,那就是不具执业资格
我也可以给小组长,我这边的信件证据,看是这位版主一直辩称说了算?还是由小组长您
亲眼目睹证物?
包括a s ,不同ip,但同一单位(大楼或公司)的查询记录
: 旧事重提、离题论述,以及攻击本版特定人士之言论,
: 欲以站内信散播他人相关资料等等,
: 水桶立即撤销,然如有再犯,将加倍惩处,
: 否则持续维持水桶处分。
水桶啊,你骂人部份、打赌部份,要不要先实现?,不然你哪来公信力?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24.77.29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Service/M.1560952049.A.902.html
3F:→ v3su: 我实在懒得再查询你到底有多少篇酸言嘲讽的61.224.77.29 06/19 22:02
4F:→ v3su: 文章,你能麽爱当版主就继续,要永久水桶也 61.224.77.29 06/19 22:02
5F:→ v3su: 没关系,我真的没差。而小组长,您若需要我61.224.77.29 06/19 22:04
6F:→ v3su: 提供ip,其他信件证据、我担任司法人员,再 61.224.77.29 06/19 22:04
7F:→ v3su: 请告诉我61.224.77.29 06/19 22:04
9F:推 IanLi: 致v3su板友,诉由为看板板务,无关事务勿提61.228.108.26 06/19 22:32
10F:→ IanLi: 以利双方争执点的聚焦,谢谢61.228.108.26 06/19 22:32
感谢,我只是陈述当一位版主在那说他人闹版且往前追溯前,是否也应用在他骂人推文?
而他口口声称执业资格一事,请问证据在哪?
反倒我这边有法务站长当时不愿担保、律师公会告知我遇上诈骗之录音、金额放在执业律
师那而不前往
甚至a推文要打赌加码,试问为何我要跟这个人道歉?不道歉就水桶?
等水桶後,理由变闹版
请问那是我多久前?
而指摘存证信函一事更是断章取义,会不会太夸张?
如果这种理由都是闹版、往前追溯,我可以随便拉资料出来
甚至是这位版主一大堆
※ 编辑: v3su (180.217.239.55 台湾), 06/19/2019 23:05:54
11F:→ v3su: 已转寄与版主沟通之信件,没回覆,照样水桶 180.217.239.55 06/19 23:08
既然争执之事起端是执业资格
因为要我道歉
数次指名我指述不具律师执业资格
在此恳请小组长,调查以利本人之事证
请s 版主提供a 版友具有律师资格之证据、并且致电律师公会或律师事务所进行查证为其
本人
不以我提供之证据为主,而是由版主直接提供,烦请小组长查证後还我清白,而不是一直
鬼打墙说我一直杜撰
※ 编辑: v3su (180.217.239.55 台湾), 06/19/2019 23:17:01
12F:推 IanLi: 个人现实身分自属个人事务,并不属於小组223.137.177.220 06/20 12:40
13F:→ IanLi: 可验证的范围,无法表示意见,请申诉人知223.137.177.220 06/20 12:40
14F:→ IanLi: 悉。223.137.177.220 06/20 12:40
了解,感谢
既然如此,此位版主一直声称执业资格一事,是否也可以无视其水桶或闹版论点?
既然我方可以提供出事证,唯此版主无视而继续高谈阔论之执业情事
是否可以针对此水桶之因回避?
再及,不以近日闹版滋事而归咎违反,而是挖出不知多久前、前任版主还积极管理之推文
,请问是怎麽回事?
再,请问我之前推文之事,当事人有请版主处理吗?无!
而此位版主当初引战不雅之推文,当事人有请前任版主处理吗?有!
以存证信函一例,版友说平信,我附出邮寄官方资讯为存证信函均为挂号,那麽在挂号由
学校领取同时,是否接触之校方可知悉发问者是否惹上什麽问题,那我回答有错吗?
但此版主直接撷取我杠上版友推文不利本人之部份,请问是否适当?
综观水桶之原因,本人可以一一回驳,独因此版主无视,而按照自己方式处理
此版主是否适任?
再烦请小组长做出判决,以利他人发表罢免
※ 编辑: v3su (180.217.239.55 台湾), 06/20/2019 13:3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