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hottle ()
看板Law-Service
标题[申诉] LAW版主定义营利行为错误规定失当
时间Sat Jun 15 18:15:36 2019
此为两事故分开申诉
此信己寄showeig站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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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eig称本人在板上徵求法律意见违规并威胁水桶
并在law板公告表示
一、依据本群组进版画面之公告以及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十一、8规范,
本群组一般看板之基本属性皆为学术性讨论看板,禁止各种营利行
为,或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所从事之活动,包括广告招揽、募集团购
、资金借贷、谘询服务及其他相关情事,违者除不公告直接删文水
桶,情节重大将列为国家研究院不受欢迎之使用者。
请问徵求意见协助并致赠薄酬聊表谢意叫做营利?
我并没有在板上提供任何谘询服务 并以此广告营利
我营了什麽利 本人也绝对不是以营利为目的
本人并无违反组规 是你因人设事自行规定无谓限制合理自由
并以报复心态溯及既往的水桶
还规定限时删文否则水桶?
麻烦请给我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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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证据
我根本就不想跟你这种没理智还要硬要假掰理智沟通
你拿来水桶别人的理由全部都可以水桶你自己 只是你自己都把证据删掉
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
好大的官威阿
※ 引述《showeig (漩涡)》之铭言:
: 如果再次出现相类似不理性对话,
: 我拒绝再向你解释版规、水桶处分缘由。
: 请你直接向小组长申诉。
: ※ 引述《uhottle ()》之铭言:
: : 标题: Re: [申诉] LAW版主定义营利行为错误规定失当
: : 时间: Sun Jun 16 00:15:47 2019
: : 哪来阿鬼的定义你还是说中文吧
: : 你有听过请律师提意见不用给钱的喔
: : 大家都不准在板上获得谘询的利益都不要问好了啦
: : 我本来就想删掉 要是被你水桶了反而不能删 才立刻删掉
争辩狂不准别人争辩?
还任意规定持续争辩就水桶? 限时不删文就水桶?不道歉就水桶?
你自己始作俑者先侮辱攻击他人都不用自我检讨
组规只有写说不准营利为目的之活动
你自己规定
「不准致赠少许金钱报酬表达谢意」
「只能随缘不能用少许金钱希望获得更详尽回答」
这都是你自己强掰的 这是什麽时候公布的板规和组规? 合理性在哪里?
回答我这样会造成什麽实际的害处? 损害到谁?
你要是回答不出来 就是不合理限制自由
不用说你就是答不出来 因为你根本没有在独立判断
只是要拉小组长当垫背让你正当化自己损害别人为目的的行为
你已经违反民法 第 148 条
权利之行使,不得违反公共利益,或以损害他人为主要目的。
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依诚实及信用方法。
我固然愿意非律师的板友也一起交流讨论发言
但若不事先说明愿为专业意见付费 没有律师会愿意回复的
我早就文章中醒目公布说若是律师提供意见请自出价 哪里有轻视专业 你乱套什麽帽子?
你随时都可以用嘴针对别人客制化板规
不爽别人过去的发文就立刻制造新理由和新版规水桶他人对了!?
这点道理都不懂还硬要当板主?
还有脸要求别人对你客气? 先不尊重别人的人不值得我跟你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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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uhottle (118.168.129.15 台湾), 06/16/2019 02:3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