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yakko (直道而行)
看板Law-Pingpong
标题[加签]「教师同意加签单」之补充说明
时间Wed Mar 4 00:39:32 2009
「教师同意加签单」须经任课教师及开课系所主管签章同意後,
於下列期限之前交至所属教务单位。
周二至周四课程:3月6日周五下午5时截止(进修部晚上9时截止)。
周五及周六课程:3月9日周一下午5时截止(进修部晚上9时截止)。
周一课程:3月10日周二下午5时截止(进修部晚上9时截止)。
其他有关「教师同意加签单」之相关注意事项,请参见附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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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yinda:感恩~^^ 03/04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