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dihsieh (奥弟谢)
看板Law-Basket
标题[公告] 2012大法盃
时间Thu Mar 8 19:59:33 2012
101年度全国大专院校法律系篮球锦标赛活动企划书
一、主旨:为扩大各校法律系学生交流,并养成良好运动习惯,特举办本次篮球
赛,各参赛球员可藉由球赛互相交流、增进情谊,同时亦能锻链强健体魄,展现学生时代
的篮球热情。
二、主办单位:台湾大学法律系男子篮球队
三、活动日期:101年5月5日(六)、6日(日)。
四、活动地点:成功高中体育馆室内篮球场(台北市济南路一段71号)
台湾大学医学院体育馆室外篮球场(台北市林森南路徐州路口)
五、参赛资格:
(一)全国大专院校法律系100学年度第2学期大学部(不含双主修及辅系生)
或硕博士班在学学生。
(二)曾参加大专校院运动成绩优良学生甄审、甄试、单独招生、转学(插班考
试加分等「中等以上学校运动成绩优良学生升学辅导办法」规定之入学管
道并经榜示或递补录取者定义为体保生;体保生或体资生曾经入选国家代
表队之选手,不得代表该校法律系出赛。
六、报名费用:每队新台币8000元整(含保证金1000元整)
七、报名日期:101年3月12日起至101年4月6日止。
八、报名方式;
(一)进入下列网址
http://0rz.tw/UqUdx
下载报名表填妥後请E-MAIL至:
[email protected]
EX:台湾大学男篮2012大法盃报名表
收到报名表後将会发送确认信,若未收到信,请致电0988-300-288
(三)报名费及保证金汇款(汇款帐户将另行公布)
请於汇款後传简讯至0988-300-288
内容为汇款人 代表队伍 汇款时间 汇款金额
Ex:谢承运 台大法律 3月12日13:00 8000元整
(三)进入下列网址下载文件
http://0rz.tw/U1NyN
贴上球员学生证正反面及身分证正面影本,并邮寄至
106 台北市罗罗斯福路四段一号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学生会
注:须1.电子信件寄回报名表2.缴交报名费3.邮寄球员学生证及身分证影本
始完成报名程序。
注:报名费及保证金请於101年4月14日领队会议前缴交,未缴交者视同未完成报名手续,
以弃权论,不另行通知。
八、报名队数限制:男生为24队,女生为12队,若有超出上限,以汇款时间为
准(非以寄回报名表为准),若汇款顺序男生为第25队,女生为第13队,则
报名未成功。
九、组队须知:
(一)符合参赛资格之球员须以就读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同一学校可报名2
队以上。
(二)每队报名人数不限,惟每场比赛最多登录15人;每位球员仅限代表一
队出赛。
(三)球员名单将於领队会议时做最後确认,领队会议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
求修改之;未在球员名单上之球员不得参赛。
十、奖励方法:
(一)团体奖项:男、女子组各取前三名颁奖盃乙座
(二)个人奖项:
依个人决赛攻守数据(采总数)颁发得分王、篮板王、助攻王、
抄截王、及MVP锦旗各乙面。
十、竞赛规则:
(一)依参赛队伍报名实际状况分组,预赛采各组循环制,决赛则采单淘汰制。
比赛分为4节,每节各10分钟。除第四节最後2分钟及暂停以外,其他
时间均不停表。
(二)一、二节与三、四节间休息1分钟,中场休息时间2分钟。
(三)其他部分均遵照国际篮球总会(FIBA)最新篮球规则
十一、领队会议
(一)101年4月14日下午2时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霖泽馆(详细地点将另行公布)
(二)各队赛程将於领队会议时由各队代表抽签决定之,未到者由本会工作人
员代为抽签。
十二、其他事项:
(一)如参赛球队中有选手不符参赛资格,经查证属实者,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报名费及保证金概不退回。
(二)各队应於每场比赛开赛前20分钟提交登录名单及学生证至该比赛场地进
行登录,不得延误。
(三)开赛时如球队尚未完成登录程序或不足5人出赛者,该场比赛以弃权论,
由对队以20:0获胜。
(四)活动期间内严禁暴力、恐吓、侮辱他人或破坏场地设备之情事,违反者除取消该队参
赛资格并不退还报名费及保证金,并应自负相关责任。
十三、本次活动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有权随时修订之。
联络人:谢承运0988-30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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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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