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uang (一个月军旅生活体验营)
看板Law-Basket
标题Re: 队聚未到
时间Sun Jan 2 15:28:11 2005
※ 引述《pa (古惑律师)》之铭言:
: ※ 引述《Extrasensory (我爱宁Honey!!)》之铭言:
: : 大二 190 杨石宇 落建庭
: : 大一 伟东
: : 理由也不用讲了,队聚一个人吃350,
: : 你们无故未到理所当然加倍,
: : 一个人缴七百元的罚款。
: 经理未到,你该怎麽罪己?
那经理违抗军令
请假没有找老田
也没有当面找我说清楚
请示法篮最高法院院长老田
如何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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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一个硬币都接不好,
那又怎能把握住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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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4.4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