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rlover (小蜜桃)
看板L_TradeCente
标题Re: [通告] 有关Carshop营利行为(抱歉又忘记留底)
时间Wed Jun 17 22:56:55 2015
请提出板上有任何有营利的情形
若无 则该版只是一般二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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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70.74.198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TradeCente/M.1434553018.A.E2F.html
1F:推 tianmama: Carshop版#1LW60k54,是有营利事业统一编号的车商所发表 06/17 23:05
2F:→ tianmama: 的广告文章。 06/17 23:05
3F:→ tianmama: 如果是车主自售,可说是一般二手交易,如果是以营利为主 06/17 23:05
4F:→ tianmama: 的车商所发表之广告文章,应可推定为营利无疑。 06/17 23:06
5F:推 tianmama: 另外Carshop版版规2-6 [车商] 营利者、常业者贩售二手汽 06/17 23:33
6F:→ tianmama: 车发文者请详填预设格式....... 06/17 23:34
7F:→ tianmama: 版规已经「营利者」写入规范,应可证明有营利情形。 06/17 23:34
8F:推 gkkcast: 代买板也多有收取代购费的情况,望组务能重视carshop判决 06/18 15:25
9F:→ gkkcast: 并对组群其他买卖版有相同的要求及规范 06/18 15:25
10F:推 tianmama: 有收取代买费不代表「营利」,因为代买有其成本。 06/18 15:34
11F:→ kadasaki: 年轻人,你知道什麽叫做营利吗? 06/18 15:48
12F:→ kadasaki: 你做过代购吗?你有因做代购进国税局过吗?有提供相关 06/18 15:52
13F:→ kadasaki: 帐目给稽徵所吗?我去过很多次了,你的回答太过好笑 06/18 15:53
14F:推 FantasyNova: 神逻辑,成本大於营收的难道就变成慈善事业了 (茶) 06/18 15:57
15F:推 gkkcast: 照tianmama逻辑。车商加注一个代买费就可以结案了 06/18 16:09
16F:推 tianmama: 车商都有「营利事业登记证」了,显然是以营利为业的。 06/18 16:25
17F:推 tianmama: 就像「非营利事业」,他们也会有收费行为,但法律不认 06/18 16:26
18F:→ tianmama: 为这样就是「营利」,详细的部分请自行参阅: 06/18 16:27
20F:→ gkkcast: 好。那车商以後不叫车商,改叫代买商,也不需要出示营登 06/18 16:29
21F:→ gkkcast: 这样就没有营利问题了,感谢田妈提供idea 06/18 16:30
22F:推 tianmama: 不用出示营登不代表没有营登,要帮助车商钻漏洞我没意见 06/18 16:32
23F:推 gkkcast: 点子是你提供的.所以你的意思是代买板那些人都是钻漏洞? 06/18 16:34
24F:推 tianmama: 当然车商也可改以假自售在PTT继续营利,这是看版主有没 06/18 16:34
25F:→ tianmama: 有护航。 06/18 16:35
26F:→ tianmama: 代买的人如果有营登,那的确是在钻漏洞,你可以检举。 06/18 16:35
27F:→ gkkcast: 因为你说代买板没营登就是非营利,那我没营登, 06/18 16:36
28F:→ gkkcast: 然後代买车商的车,这样也是非营利啊 06/18 16:36
29F:推 tianmama: 如果你是自售,本来就不算是营利啊。 06/18 16:37
30F:→ gkkcast: 代买板很明显就不是自售啊 06/18 16:37
32F:→ tianmama: 有营登是营利,不代表没营登不是营利,这是逻辑问题。 06/18 16:37
33F:→ tianmama: 营利是要有利润,再严苛一点的定义是要以此为业。 06/18 16:38
34F:→ tianmama: 另外你们要检举代买版我也没意见,营利在PTT就像违建, 06/18 16:38
35F:→ tianmama: 通常的情况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人检举就要依法处理 06/18 16:38
36F:→ gkkcast: 可是田妈你上面说有收取代买费又不代表营利,弄得我好乱 06/18 16:39
37F:→ tianmama: 我为了保护Carshop消费者不要再有一个梦工坊事件来检举 06/18 16:39
38F:→ tianmama: 你们也可以检举你们的呀! 06/18 16:39
39F:→ tianmama: 代买费没超过代买成本,就没有利润,自然非营利。 06/18 16:39
40F:→ kadasaki: 代买行为是营利没错,只是利润达到多少,是否超过4万 06/18 16:39
41F:→ kadasaki: 超过4万需要营登,就这样 06/18 16:40
42F:→ gkkcast: 你们也可以检举你们。你们是谁?我更乱了 :( 06/18 16:40
44F:→ tianmama: 利。 06/18 16:44
45F:→ tianmama: kadasaki的例子,表示财政部认为超过四万才是以营利为业 06/18 16:44
46F:→ tianmama: 当然k版主也可正式对代买版提出检举。 06/18 16:45
47F:→ kadasaki: 你说错了,买卖有收入就是营利,利润超过4万才需办营登 06/18 16:46
48F:推 gkkcast: 那是财政部在收税上认定标准,而不是学术网路的规范 06/18 16:46
49F:→ kadasaki: 我在代买板,帮人刷高铁票,赚了10元,这就叫营利,而 06/18 16:47
50F:→ kadasaki: 需要办理营登,要缴税又是另一回事 06/18 16:47
51F:推 gkkcast: 有carshop判例之後当然会向HelpBuy检举,所以我前面 06/18 16:48
52F:→ gkkcast: 就说望小组长重视此判决 06/18 16:48
53F:推 gkkcast: 所以田妈。财政部网站很清楚,但是你眼睛看得不清楚 06/18 16:50
54F:→ gkkcast: 你改用『学术网路』『营利』当关键字吧 06/18 16:50
55F:推 tianmama: 你要检举任何版我都没意见,那你加油罗! 06/18 16:52
56F:推 gkkcast: 看来田妈终於搞懂营利跟营登的关系了, 06/18 16:54
57F:→ gkkcast: 不枉费kadasaki版主的一番教诲 06/18 16:54
58F:推 tianmama: 反正我不要让Carshop版友被造谣诈骗的目的达到就好。 06/18 16:55
59F:推 heavenasura: carshop版中之买卖与交换,无论新旧,泰半皆低於市价行 06/18 18:55
60F:→ heavenasura: 情,板主将有营利登记PO文者另行分类管理,个人认为并 06/18 18:56
61F:→ heavenasura: 不妥,要是tainmama版友认为有违教育部之初衷,应该就 06/18 18:58
62F:→ heavenasura: 单一个案提出举证才是,例如该物件原价成本市售行情与 06/18 18:59
63F:→ heavenasura: 版上PO出之价格的对照,若无,还请小组长将本件交与原 06/18 19:01
64F:→ heavenasura: 本版务处理,这才是学术网路交流该有的作为及案例! 06/18 19:02
65F:→ heavenasura: 抱歉,第二三行有误更正:个人认为并无不妥 06/18 19:03
66F:推 molukino: 很很明显来乱的 哀 06/19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