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ward522 (RDF)
看板L_TradeCente
标题Re: [申诉] forsale版 版主jakevin 未警告 直接水桶
时间Tue Aug 14 17:06:21 2007
※ 引述《loverlover (小蜜桃)》之铭言:
: ※ 引述《edward522 (RDF)》之铭言:
: : 所以你的意思是
: : 只要你认为你看到了,也不用公告或通知
: : 就算是警告罗?
: : 那何必公告一堆警告呢?
: 请自行爬forsale板看看你有多少违规文章
: 并在阅读该版版规
: 该版的确明确写明警告两次水统一个月
: 这条规定从6月版规出来就有
: 你明知道闯红灯是违规
: 有次闯过警察没注意 所以没抓你
: 下次闯了被抓了才说上次你闯红灯就没事 为什麽这次就有事
: 在该版发文之前本来就要阅读该版版规 遵守
: 公告 明细都写的非常清楚
: 甚至连发文时提醒都有说明
: 你现在争论的是没给你警告
: 但是规定非常早就存在
: 明知违规 却又要违法?
: : 其实你们说了这麽多
: : 也不过就是在打官腔.官官相卫罢了
: : 管理者与user该有的态度本来就不同
: : 我在此串列第二篇也已经说过了
: : 你们只敢针对自己可以硬坳的部分回答
: : 说不过的地方就装失明看不到
: : 回应你们这种人根本是浪费时间
: : 依照版规,版主在8/6号我PO文後就该提出公告以警告
: : 你可以用刚好没看到来推托
: : 但是8/7, 8/8, 8/9, 8/10, 8/11也全都没看到
: : 这样也说的过去吗?
: : 然後等到8/12才直接说"情节重大",直接水桶
: : 另外,请你搞清楚
: : 我申诉的论点不是在说我没违规
: : 而是着重在没警告过
: 该版违规次数以累计算/月
: 至於版主采用何种警告通知法 则由版主定夺
: 也就是没有任何强制规定版主必须以文章 信件 水球 推文等任何方式告知
: 这点请自行跟版主讨论
: 所以 请问你到组务版要申诉的是什麽
: 是要求解除水桶?
: 还是要求板主在版面上公告?
: 至於版主对於user回应态度如何
: 纯属私人行为
: 他人并无法干预
: 有任何问题请在8/13晚上12点提出
: 8/14将结案。
: loverlover
有任何问题请在8/13晚上12点提出
8/14将结案。
for loverlover:
时间已经到了
该版两个没种的版主没LP回应
请问这是怎样的处理方式?
还是申诉只要这样不管,假装没事不了了之就可以带过了?
另外,不论是怎样
申诉也该在结束时
提出申诉的结果吧
请问loverlover,你是打算这样就放着不管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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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8.104.194
1F:推 loverlover:不是每个人每天24小时都在线上 08/14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