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名侦探抠男)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Re: [检举] hateOnas未利益回避
时间Sun Apr 20 22:40:55 2014
#1IxIqJGW (L_TalkandCha)
请转录补齐申诉相关资料。
四、申诉/检举流程
(1) 申诉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检举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沟通信件记录,
本组非常不欢迎未经沟通之申诉/检举文,申诉/检举前请先确实沟通,
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若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申诉/检举,
除不予受理外,并得依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判处水桶一周以上。
(2) 检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转录至本板做为判决依据 (如涉个资可寄给组务),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方可直接提出申诉/检举。
(6) 本组不受理判决超过 30 日的案件。
程序不符者,组务得通知使用者於 72 小时内补正。
若仍未补齐资料,则不受理该申诉案。
※ 引述《livefishfish ((*〝︵〞*))》之铭言:
: ●88473 47 4/20 - □ (已被hateOnas删除) <Kay731>回应公告
: 88481 3 4/20 - □ (已被hateOnas删除) <fgkor123>回应公告
: 这两篇文章很明显都是针对他的争议
: 根据板规
: 第二十条:[板主自律]
: 任何与板主本身相关之检举、争议应回避不得私自处理。
: hateOnas没有利益回避 请给他警告并拔职两周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5.231.167.138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lkandCha/M.1398004858.A.E4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