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名侦探抠男)
看板L_TalkandCha
标题[公告] 使用者 myadam 三个月不得提出罢免连署
时间Mon Feb 10 21:56:47 2014
#1IuJOfO4 (LifeRecallBM)
使用者 myadam 於连署结束时间四十八小时内未至组务板提出审核票数,
依群组的组规,限制三个月内不得再度提出罢免连署案。
啃瓜子聊天小组长 Gemini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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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miniMan (GM 名侦探抠男) 看板 LifeRecallBM
标题 Fw: [公告] 生活娱乐馆组规 2013 修订版 v2.0
时间 Sun Aug 11 22:28:5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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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增/删除板主
<删除板主>
1.若为自愿请辞,於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
2.若非自愿退位:请至小组事务板提出罢免连署申请,再至 LifeRecallBM
板发起连署。
6>连署时间满七天发起人方得於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超过连署结束时间四十
八小时未提出申请者,不得提出申请。
未至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者,三个月
内不得提出罢免连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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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68.49.28
※ 编辑: GeminiMan 来自: 1.168.49.28 (02/10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