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k520 (透可520)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Re: [建议] 增加罚则
时间Wed Apr 29 07:56:36 2015
本条所称同一看板至多申诉两次,故经使用者检举,
且未申请之第三案,仅为不受理处置,
同月第一案及第二案组务仍会受理。
使用者提出之建议案,原组务回覆无规划,
然近期有相关申诉案由 (组规 13 申诉沟通),
并称此项无罚则等语,
经组务考量後,将於今日 (或近日) 新增本项罚则,
亦请使用者多多留意组务公告。
※ 引述《seraphimm ()》之铭言:
: (13) 为避免滥诉状况发生,同一检举(申诉)人於一个月内至多申诉两次,
: 两次以检举(申诉)同一看板为判断基准,不同看板则不在此限,
: 若有特殊情况必须检举(申诉)第三次(含)以上,需先行申请之。
: 因上次多人他话而被锁 现有违规事实重申
: 建议未申请 检举(申诉)逾两次 应增明定罚则
: 板规现有罚则已大多桶两周 建议应比照办理才有感
: 现状连删文都没写 似乎易流无痛条文
: 例如:未申请 检举(申诉)逾两次 处一年水桶(累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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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talk520 (1.34.15.88), 04/29/2015 0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