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y5438 (阿 浪)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Re: [申诉] 不服被台中版版主Andy5438 禁言
时间Mon Jan 26 13:19:00 2015
先跟A板友道歉
外公病危
昨日已带回家里处理相关後续事宜
今天稍微告一段落
才有时间回复你
真是抱歉
关於你的诉求1
根据你在TaichungCont板发文
http://ppt.cc/Ayay (该文已删除)
我认为你指的qq
的确是指台中板乡民qqlove520
至於你的诉求2
非台中板处理业务
站规有规定使用者有检举权
亦无限制检举的数量
本人亦深受其扰
但按於规定
仅能接受检举
以上
※ 引述《autumoon (美术工程师)》之铭言:
: 申诉人:autumoon
: 被申诉人:Andy5438
: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 申诉诉求:
: 1. 若本人无罪,请版主即刻收回水桶并在台中版开文公告及道歉。
: 2. 针对台中版某位版众大量检举造成之乱象,
: 於三日内提出检举次数的约制方式(例如一日最大检举量),
: 并且附加提出检举失误的惩处方式,
: (例如对检举人做出被检举人至平反期间被禁言日数的反弹罚则)
: 以增加检举人对於板规判定的谨慎度,
: 也对被诬告之被检举人造成的困扰有所弥补。
: 对一般版众来说,也可避免特定固定大量检举之版众与版主的之印象混淆。
: 以上。
: 申诉内容:
: 因为以下这篇文章的推文
: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ichungBun/M.1421339581.A.146.html
: 「有qq这种底下版主在还要版主干嘛 (虚构事实中伤他人)」
: 被台中版版众qqlove520检举,
: 而後在2015/1/22被台中版版主Andy5438,
: 以违反版规2.2.12+1.10为由,禁言28日,
: 详见台中版公告:
: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ichungBun/M.1421934854.A.F1E.html
: ===以下为版规节录=================
: 1.10:违规事项如惩处需以禁言+退文处置者,而无文可退时,以双倍禁言惩处之
: 2.2.12 发文或推文中含有对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词侮辱、谩骂、歧视、
: 引战、嘲讽、酸文、威胁、西斯、性骚扰...。
: 引战文,若出现在团体文章中,以起源者作处分对象。
: -争吵、战文之发言由板主来判定其是否有到争吵之线,任何人皆可检举。
: 唯应板务繁忙,对於特定对象之侮辱或骚扰,请被侮辱者亲自检举,
: 其余一概不受理检举。
: -以上退文,禁言14日
: 含党工、领__百(数字也算)、蛆蛆、吱吱、以各种文字暗指他人为某政党工作人员者
: 其余针对部份网路用语,只要符合引战相关条件并经提起检举或板主认定
: 皆照板规处分,不接受这是句"PTT名言"之类解释。
: ===========================
: 由於本人有异议以及疑问,
: 於2015/1/23凌晨约0.30左右去信给Andy5438以求沟通,
: 但至今已逾72小时仍未获回覆,蒙受如此不白之冤,心焚难耐,
: 因此冒昧得罪台中版版主Andy5438,
: 依照组务版版规三、(二)条,在此提出申诉,以求一解。
: 申诉点. 本人只提到「qq」为底下板主,并未特地指出是「qqlove520」,
: 由qqlove520提出违反2.2.12中伤他人,实在令人难以信服!
: 若要检举本人,
: 是否可请「qq」本人提出後再来谈是否有虚构事实之实?
: 更何况,台中版版规2.2.12并未指出虚构事实的惩处方式,
: 如此污蔑之指控,更令本人难以信服!
: 以上,求Andy5438版主再次明察。
: ========================
: 原本想转录台中版的文章过来,
: 但是本人目前被禁言,似乎无法转文至此,
: 以转录至私人信箱再转录至贵版的方式似乎也无效,
: 仅能以一封有去无回的站内信以及上述文章连结作为申诉依据,
: 如此失礼的申诉方式,恳请Talk520版主海涵见谅。
: 我会在这期间多加尝试转录方式。
: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後再转录。
: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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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my HR-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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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5.224.247.104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422249542.A.5FB.html
※ 编辑: Andy5438 (125.224.247.104), 01/26/2015 13:19:56
1F:→ autumoon: 仅以我所言qq二字就直指是qqlove520,怎麽能令人信服? 01/26 13:28
2F:→ autumoon: 可否提出更明确的证据来?证明qq就是qqlove520? 01/26 13:29
3F:→ autumoon: 另,我没有抑止版友的检举权,只是要一个更公平的检举 01/26 13:30
4F:→ autumoon: 制度,贵版可以订出引起多起纠纷的买卖文通关密语,却连 01/26 13:30
5F:→ autumoon: 个保障正常使用者的制度都没办法制定吗? 01/26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