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Satan (☜天使☞)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申诉] TaichungBun板主 youngpool
时间Sat Mar 29 23:26:15 2014
申诉人:AngelSatan
被申诉人:youngpool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申诉诉求:1.修改不合理版规 2.撤销水桶
申诉内容:
一、台中板板规失当
2.1.11:[徵求]
徵求文不论以任何金钱方式,发表身分限定为买方。
徵求文禁徵票根、发票,违规者禁言14日。(正当集点活动不在此限)
(但超商点数及物品相关,如经公告禁止,请至
置底买卖文)
徵求文需於内文清楚标注酬谢物或交换物,或者说明站内信讨论
若无注明则禁言14日。
该条板规强制规定使用者在徵求文皆必须附上酬谢物,
属於利益行为,完全不合理。
且该板规在台中版主裁量下明显可认定为:
今日无论徵求文性质为何,皆须附上酬谢物,
即使徵求文为分享、行善、协助亦需附上谢礼。
例如:转录他版徵求文(像是发模、免费家教徵求低收入学生家教....等等)、
徵求板友帮忙运送物资、
因交通事故徵求行车纪录器纪录、
在上述情形下,根据板规规定:
徵求者不仅原有的付出,甚至必须另外给予馈赠。
另在与台中版主沟通信件(如附件一)内,
台中版主提及
有强迫付费疑虑的可以用交换物,不一定要酬谢,
所以若在先前例子中,根据板规以及版主裁量表示徵求者无论如何都必须等价回馈,
徵求发模,必须以其他方式与徵求者进行交换;
徵求运送物资,必须以其他物品交换;
徵求家教对象,学生或学生家长亦必须给予等价事物交换;
显然酬谢物与交换物性质是相同的。
接着台中版主又说
酬谢也未必一定是有价形式,
所以今天徵求者在徵求文里注明酬谢物为
「真心感谢」亦可,
如此该板规对於强制设立酬谢物之举便明显矛盾。
且徵求是否要给予回馈原属於徵求者个人意愿及想法,
台中板规已将版主权力无限上纲,
在如此强制且鼓励之规定下,
凡事(徵求)皆须附上馈赠,
将形成利益导向之歪风,
影响甚远。
板规设立不应该带动如此偏颇之风气,
故要求修改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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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撤销水桶
原始文章为中县版之文章(如附件二):
文章代码(AID):
#1JC15ZPY (TaichungCont) [ptt.cc] [徵求] 如果有人可以帮忙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TaichungCont/M.1395659107.A.662.html
由於中县版浏览人数较低,
为求能较快传递讯息,
因此帮忙转录至台中板,
不久立即被删文且禁言,
原因: 徵求无酬谢物
台中版主裁量过重且毫无讨论空间,
另外台中板主也说了不因服贸事件予以变通,
(原文在版主讨论版中不便附上,仅放上文章代码:
#1JCE9gh- (Taiwan_BM)),
姑且不论该徵求文是否与国家社会事件相关,
该徵求文是属於行善性质文章,
台中板主之说法带着主观立场来看该徵求文,立场明显偏颇,
此同第一点诉求,
行善不仅需要做原本付出之事物,还需给予额外馈赠,便与交易行为毫无二致。
若是在合理情况下,酬谢物应为由原徵求者给予。
对转录者进行禁言,台中板主裁量失当。
若此徵求文之板规虽无注明涵盖转录文,
但板规中有规定转录文须符合板规,
因而在符合板规规定下,转录者必须自行附上酬谢物,
就如同另一位板友在知道转录文不付酬谢物就会被禁言之下,
他不仅帮忙转发消息(如附件三),
还自掏腰包酬谢新台币一千元来协助原徵求者,
文章代码(AID):
#1JCEoLyP (TaichungBun) [ptt.cc] [徵求] 帮忙运送寿司到立?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TaichungBun/M.1395715221.A.F19.html
如此亦同第一点诉求,
导致强制并鼓励酬谢物之歪风,
版主以此为由禁言,
该板规不仅失当,台中版主裁量亦过当。
故要求撤销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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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2.74.175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396106784.A.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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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AngelSatan 来自: 1.162.74.175 (03/29 23:43)
※ 编辑: AngelSatan (1.162.65.16), 03/30/2014 09:0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