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er8467 (阿姵 =皿=)
站内L_TaiwanPlaz
标题Re: [申诉] Kaohsiung高雄板 camry2006不当判决
时间Tue Dec 4 04:35:10 2012
不好意思
对於高雄板camry2006板主所提出的观点想做些回应
camry2006回文中 本人日前申诉文的部分恕删 以免太拢长
如有不适当的话烦请指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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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mry2006 (常驻程式)》之铭言:
: 首先
: 该ID曾於10/13水球向我询问,徵求"练习用"MODEL欲收取材料费用一事
: 其意为因正在学习某技术欲徵求model
: 但付出材料费过多,故有意向前来应徵供他练习的model收取"材料费"
: 更藉口他也需付出人力费用。
: 何以要人家买他的东西,当她的"练习品"?
: 当时就已严格禁止此事
: To suner8467: 那人力费用是你自愿提供 不应转嫁给对方 [10/13/2012 00:32:18]
: To suner8467: 人力费不得做为费用的一种 因为那种无实际标准 [10/13/2012
: 00:35:21]
: To suner8467: 恕本板不提供贩售人力 [10/13/2012 00:46:00]
: To suner8467: 请定义你的材料是哪种 费用过高依然以营利判 [10/13/2012 00:51:11]
: 而且板规
: 2-1.2b 经查明有营利行为者,水桶。
: 营利之定义为买卖行为旨於谋求其利益
: 包含低买高卖、收取佣金、自产自销、赠品转卖、收取代买费服务费等
: 已经明订收取代买费服务费等,都视同营利。
: 该ID却仍执意要将人力费用附加在他的贩售物中
: 便在置底 [公告] 卖 区─卖/门号转让 内推文
: 推 suner8467 :[美妆] 嫁接睫毛 只收材料费 意者请站内信 [399] 11/02 01:32
: 推 suner8467 :[美妆]嫁接睫毛 只收材料费 站内信[3/每根] 11/03 13:08
: 本人以该文内规定(5) 物品请注明详细规格,否则直接删文不通知!
: 删除此两行
: 当时他於 [公告] 检举区─文章检举/推荐 询问为何推文被删除
: 嘘 suner8467 :我之前问过N版主 (2) 置底推文: 这就可以明白表示要 11/03 13:19
: → suner8467 :收费 而且C版主也有回应我材料费不超过市价就OK 11/03 13:19
: → suner8467 :我还有保留站内信跟水球 11/03 13:20
: → camry2006 :(5) 物品请注明详细规格,否则直接删文不通知! 11/03 14:09
: → suner8467 :已经重新推文了 请审核 11/03 14:17
: 尔後便在 [公告] 卖 区 推文
: 嘘 suner8467 :[美妆]种睫毛 0.8~1.3mm蚕丝蛋白纤维+专用胶[3/每根] 11/03 14:15
: 嘘 suner8467 :[美妆]http://ppt.cc/g-Xe 11/03 15:12
: 此行为明显是将人力费用附加在贩售物中
: 以便宜价格贩卖物品,但顾客却只能在这使用
: 并违反板规2-1.2b 自产自销
我申诉的重点是:camry2006觉得我的徵求文违规所判我永久水桶的部分
关於置底买卖区的规定跟处分
这个界线每个版都是交给板主判定
我也只好尊重camry2006觉得我的推文违规 依照2-1.2b 自产自销
接受处分我一个月的水桶
不过....我申诉的重点是 camry2006觉得我的徵求文违规所判我永久水桶的部分.....
: 更让我怀疑此人有意逃避板规,便再度逐一审查板内现存的文章
: 发现此ID之前徵求model皆有遵守板规,未公布商家名称、地址、连结等
: 但不知为何又以修文方式一一加上商家名称、地址
: 何以之前PO文时未写,待板主审查後无误再修改?
: ● 1 6 9/03 suner8467 □ [徵求] 没种睫毛的模特儿(暂时额满)
: 2 3 9/12 suner8467 □ [徵求] 接睫毛麻豆(徵满
: 3 10/11 suner8467 □ [徵求] 接睫毛麻豆(徵满
: 4 510/17 suner8467 □ [徵求] 种睫毛麻豆(徵满
: 5 210/31 suner8467 □ [徵求] 接睫毛麻豆(徵满
: ● 版本: [目前版本] 时间: 11/03/2012 12:53:31 Sat
: 版本: #000000004 时间: 11/03/2012 12:53:31 Sat
: 版本: #000000003 时间: 10/11/2012 12:40:03 Thu
: 版本: #000000002 时间: 10/11/2012 12:37:57 Thu
: 版本: #000000001 时间: 10/11/2012 11:53:10 Thu
: 此违规若非我再度主动去审查而发现,往後是否成为他人违规的藉口?
: 而且申诉理由中也自行写着"文中皆避免广告嫌疑 修改前并没有附上地址店名"
: 可知该ID已知文中附地址店名为广告
会有此修改 是Kaohsiung高雄板主没有不公正的处理广告文
如果我是存心想打广告的店家
早在10/13跟你camry2006与navicrops水球讨论置底买卖区的规范
camry2006审查过後觉得我的文章无误之後就大可以修改
无须拖延到11/3号才修改吧?
因为Kaohsiung高雄板主群 在11/1~3 漠视违规
模糊高雄板徵求文可以公布的内容界线
默认徵求文里打上电话 店址 店名这种行为跟内容
误导本人原本"自行认定"版上[徵求]文的规范 要不然并不会去修改我的旧文
: 高雄板一日有数十篇文,板主已尽力审核每篇文章是否有违规
: 但难免仍有眼误未发现违规
: 所以特别於置底设立 [公告] 检举区─文章检举/推荐
: 期望板友向板主检举遗落未处理的违规文
: 既然该ID会在置底检举区询问推文为何被删,理应已知可检举违规文
: 其违规理由已他文违规附有店名 地址 电话
: 便"自行认定"板主认同此违规文,更未曾向板主询问或检举
applepies版友前前後後检举了三次
不就都是
"只要推文被删除就表示我有看过
如没有处理即表示不处理"来回应当时的检举??
而且 还不是同一条推文漏看
applepies版友一天检举一次 清除推文就又推一次 一共检举了三次
连续三天都是以"不处理"回应 可以说是"眼误"吗???
===证物原文内容
#1GjCPYwh (L_TaiwanPlaz)===
: 如果说我的修文有违规
: 那这篇#1GaeAYDV 也是广告文
: 这篇完全公开店名地址电话
: 前板主applepies他也有检举过
: 你并没有公正的处理
: 而让我认定你其实默认这种假免费真广告
请别把别人的推荐与你个人的广告混为一谈
前板主applepies现在只是板众之一
板众可以向板主检举,但判定的仍是板主
并非任何检举板主就一定删除、劣文、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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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4号的站内信沟通里有提到
违规文章 [徵求] 手足保养及水晶指甲麻豆 (证物
#1GjCQ5GH (L_TaiwanPlaz)
该篇文章 标题打着徵求麻豆 一进去马上会看到 电话 店名 店址
信里camry2006您认定 该文章是"推荐"
漠视连三天的检举推文 跟 默认接受明显免费招待之後的"代PO"
而且近期才删文??才增加板规条文??
请问这样看起来~~~~~~~~~~~眼误???漠视???默认???
: 高雄板板规并没有无法劣退便以水桶代替的条款
: 站方也不接受超过劣退期限的文章
: 本人仅在11/3申请补劣10/31的文,并没有无理的全数劣退
: 判处永久水桶,乃因该ID以修多篇旧文方式逃避板规 2-3 广告文管理办法
我是不太了解劣退相关站方运作啦.......
不过我还是希望可以解除劣退就是了 @@>
重申一下~~
Kaohsiung高雄板主要是没有不公正的处理广告文
模糊版上徵求文该有的规范
本人并不会去修改我的旧文
当camry2006放任又默认 [徵求] 手足保养及水晶指甲麻豆 那麽长的一段时间
请camry2006看清楚我申诉的部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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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热心的前板主applepies........
您好像还蛮在意我的名片~~~
1F:→ applepies:请小组长Q查申诉人名片档,即可发现FB连结…其FB上方确12/03 02:43
2F:→ applepies:实有个体验价之连结是通往商家FB12/03 02:44
可以参考一下~ PttLaw(
#11ZbNFKR #13pH6Ek7 )
而且~~
□ [公告] 申诉板主规定事项
浏览 第 2/4 页
3.
为了维护看板板面秩序,申诉事件非当事人请不要发言,
即本板之申诉由小组长受理,非申诉人或本组板主,禁止回文或推文
,因非当事人之其推文或回文不为申诉处理时所采用。
组长必要时得施以锁文或其他作为之处置维护板面秩序。
违反本规定者得迳依罚则给予适当之处理。
前板主applepies 谢谢您当个这麽热心的板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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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好像还是很长.........
不好意思
辛苦各位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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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5.224.239
※ 编辑: suner8467 来自: 219.85.224.239 (12/04 04:38)
3F:→ applepies:你引用的举证数篇文章都有提到本人的ID为何我不是当事人 12/04 05:12
4F:→ applepies:检举方、被检方、判决方… 12/04 05:12
5F:→ applepies:如果您认为我非当事人,我在此请求请将您举证的文章中 12/04 05:13
6F:→ applepies:有本人ID部分全数移除!! 12/04 05:13
8F:→ camry2006:1.applepies所检举的文确实为心得文 12/04 23:14
9F:→ camry2006:2.违规徵求文 无人检举过 12/04 23:15
10F:→ camry2006:3.板主未处理到的违规文 不代表就是默认允许 12/04 23:15
11F:→ camry2006:4.把旧文修成违规文 视同恶意违规 12/04 23:18
12F:→ camry2006:重申 请别把别人的推荐与你个人的广告混为一谈 12/04 23:20
13F:→ camry2006:2-3.1乃加注已有的公告规定 12/04 23:29
14F:→ camry2006:并非因你而特别设立之条款 12/04 23:32
15F:→ camry2006:未免再有"店家"误认板主默认此类徵求而大发广告文 12/04 23:34
16F:→ camry2006:所举证的文章全部一并删除 12/04 23:36
17F:→ camry2006:"applepies版友前前後後检举了三次" 查无此事 12/04 23:49
18F:→ suner8467:以[徵求]当开头的心得文~~~~ 12/05 01:37
19F:→ camry2006:而你以[徵求]当开头的"广告文" 12/05 01:39
20F:→ suner8467:所以你现在还是默认了麻豆帮店家用[徵求]放店家资讯阿 12/05 01:42
21F:→ suner8467:applepies 你举的那个是原汁原味的沟通信 如果要移除~ 12/05 01:43
22F:→ suner8467:那可能要问问组务板主同不同意耶~~不好意思喔~ 12/05 01:44
23F:→ camry2006:你可能重创ID来参选板主并订定你想要的规定 12/05 01:51
24F:→ camry2006:禁止[徵求]内 "全部" 不得有店家资讯 12/05 01:52
25F:→ camry2006:另外 别再找藉口来呼咙你"自打广告"的意图 12/05 01:55
26F:→ camry2006:要人买材料来当你"练习"的对象 还不自觉哪里有错!! 12/05 01:59
27F:→ camry2006:任何假借理由 将旧文修成广告文之原因 12/05 02:04
28F:→ camry2006: 本人不会接受 也不再回应 12/05 02:05
29F:→ camry2006:修旧文来违反板规 此恶劣行为判处永久水桶不违过 12/05 02:17
30F:→ applepies:删推文有经过同意吗? 12/06 00:27
31F:→ applepies:然後板主在你经过认定为无违规之後的文章数日之後,你又 12/06 00:28
32F:→ applepies:改内文且触犯板规,分明有「故意违规」的心态。 12/06 00:29
33F:→ applepies:你要转信件上来做举证请问有经过我和板主的同意吗? 12/06 00:30
34F:→ applepies:内文即然提到了我,就请先经过我的同意,以前我当板主时 12/06 00:31
35F:→ applepies:有申诉案要公开信件内文时,我都会问对方是否同意公开信 12/06 00:31
36F:→ applepies:件内容,不同意公开我就不拿出来举证的…你了解了吗? 12/06 00:32
37F:→ suner8467:你所说那是非因我而设立的条款,真的好笑. 12/06 21:20
38F:→ suner8467:如果真如你所说非因我而设立,那为何不在有人反应之後就 12/06 21:21
39F:→ suner8467:公告加注呢??? 而是拖了快一个月之後才加注 12/06 21:22
40F:→ suner8467:然後又那麽的"凑巧",加注的时间点又是在我申诉你之後 12/06 21:24
41F:→ suner8467:这根本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我想我如果没有PO这篇申诉文 12/06 21:27
42F:→ suner8467:应该就根本不会有那篇公告的产生,你根本是怕我申诉的点 12/06 21:28
43F:→ suner8467:你会站不住脚,所以在我PO申诉後才去处理那些文章,以及 12/06 21:30
44F:→ suner8467:发公告了,加注了2-3.1 "徵求model,内容禁涉及商家名称 12/06 21:31
45F:→ suner8467:、地址、连结等"的板规上去. 12/06 21:32
46F:→ suner8467:当初就跟你反应过了那些文章明显违反板规,你却硬凹说是 12/06 21:39
47F:→ suner8467:分享,PO文者都是"免费接受店家服务的"既得利益者 12/06 21:40
48F:→ suner8467:这跟"免费接受店家招待"然後PO食记有差别吗??? 12/06 21:41
49F:→ suner8467:所以当自己要被申诉了,才匆匆忙忙的去处理那些,你硬凹 12/06 21:43
50F:→ suner8467:说是分享的文章,然後再针对申诉你的项目,去加注公告 12/06 21:44
51F:→ suner8467:以你平常在处理违规文章的速度,违规的文章,不太可能会 12/06 21:46
52F:→ suner8467:放好几天都不处理,所以我申诉的这几篇文章,你将近一个月 12/06 21:48
53F:→ suner8467:才去处理,就如上面所说,还是在我申诉後才处理,这已经是 12/06 21:48
54F:→ suner8467:非常的明显了. 12/06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