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liamchou (好想去外地旅行^^)
标题Fw: (UponSunrise) Re: 关於双和板第18235篇文章劣文一事
时间Mon Sep 3 12:17:50 2012
※ [本文转录自 williamchou 信箱]
作者: williamchou (好想去外地旅行^^)
标题: Re: 关於双和板第18235篇文章劣文一事
时间: Sun Sep 2 03:16:59 2012
UponSunrise板主您好:
很抱歉又来打扰,您还是没有针对我的疑问提出解释耶~
我的疑问是您引用的板规(3-7-2)我都没有违反到吧?! 用这条判我劣文是否切当?!
法院引用"错误的条文"审判,此判决是否有效?
您是否欲引用(3-7-4 禁止贩售团购网之票券、打广告或明显营利行为,违者迳行劣退)?
那这样着重的点应探讨我是否有"明显营利行为"?
根据教育部的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对於"营利"的解释为"谋求利润"
对於"分摊"的解释为"分别摊付"
今天我出售的是其中一组好市多的红利卡计700元
我用1200元买到2组好市多桃园南崁店的红利卡,对分各分摊为600元
600元应无"营利行为",那剩余的100元呢?
我开车从中永和出发经国道1至桃园南崁,途中经过泰山收费站
收费站收现金过路费40元,来回共80元,对分各分摊为40元,所以还有60元的部分
60元相信不管是搭台铁、客运或是开车到南崁应无法达成
简单的解释:利润=收入-支出 , 我的成本也大过於收益
所以就这些解释应无"谋求利润"的明显营利行为。
再者,您这次来信提出的" 除共乘外之"补贴车资"明显已有对价行为 "
我来回看了很多次板规并无此项文字
又,搜寻[公告],不论是营利、商业、补贴、车资、共乘或是对价的文字
都搜寻不着相关规定或解释
也就是说无相关规定及公告,无法律条文、行政命令、解释
这样的判决是否妥当?能否给次机会??
夜深了~~
以上打了3个小时的想法文字如有冒犯之处请多见谅!
因为这是我收到的第1个劣文,心情有点激动、难过
虽然很少在双和板上发文,都在潜水居多,但我也注册7年多了
很多的双和资讯都是从板上得知,第一、二代的双和卡都有
算是有那麽一点点忠诚度吧!!
我发的商业文很快收到许多来信也已经完成了面交
如果有赚很多的明显营利行为,应该不会有人来洽询吧??
不管如何......晚安!UponSunrise板主!
williamchou 上
※ 引述《UponSunrise (凌熙)》之铭言:
: ※ 引述《williamchou (好想去外地旅行^^)》之铭言:
: : UponSunrise板主您好:
: : 我是在第18235篇文章PO有关商业文的williamchou
: : 您给我劣文并删除,并来信告知"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 3-7-2 )"
: : 我查询过双和板规 3-7-2 商业文发文者须於双和板注册满1周且上站次数高於100次
: : 7日内限发1篇,交易地点需於双和范围内,违者文章劣退
: : 第1:我已注册7年以上(超过一周)且上站次数4903 次(超过100次)
: : 注册文位置 z-10-8-54-3-50
: : 第2:我上次发商业文是今年5/4(超过7天),交易地点皆在中永和
: : 请问我是违反哪项规定呢?
: 您好,商业文依规定禁止营利
: 除共乘外之"补贴车资"明显已有对价行为 故依规定给予劣退
: : 如有误会,可否解除我的劣文?
: : 再麻烦您查询清楚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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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9.20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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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williamchou (111.240.135.122), 时间: 09/03/2012 12: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