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uvio (zz)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证2] 不服Boy-Girl板主Eulbos判决
时间Thu Dec 26 09:54:55 2024
※ [本文转录自 Boy-Girl 看板 #1d2fjJSH ]
作者: eulbos (优文大联盟) 看板: Boy-Girl
标题: [公告] 置底检举区
时间: Sat Oct 12 23:52:45 2024
本文提供板友针对违规进行检举,检举须附上
文章代码(AID)
违规者ID
违反板规
如:
#1d2f9Jri eulbos 板规三
缺一不可,缺少则不受理。
涉及个人资料无法公开者,来信亦请附上以上三项要件,未附齐不受理。
(此指为个人隐私问题 如非个人隐私问题 不接受站内信检举)
(其余案件 皆在此置底文公开检举处理)
--
我常常会把内心的宽容比喻成大海,
就像在大海滴一点红色的颜料,大海的颜色不会变;
可是如果把颜料滴入一杯水,那就会马上被染红。
而宽容,就是水的容量。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39.210.21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oy-Girl/M.1728748371.A.711.html
1F:→ Subaru5566 : #1d4W0auw sexxy 板规四和五 10/19 01:01
2F:→ eulbos : 已处理 10/20 02:22
4F:→ eulbos : 请注意检举格式 感恩~ 10/22 00:35
5F:推 ppgod : #1d5Y5JWM ckzzz 版规四 谢谢 10/22 01:32
7F:推 ppgod : #1d6IHsC1 ckzzz 版规四 这该有了吧 10/24 02:46
10F:→ eulbos : 该言论并无指涉特定对象 10/24 12:08
11F:→ eulbos : 其余请参考置底文关於侮辱之标准 10/24 12:10
12F:推 kiff : Q 10/27 08:33
13F:推 tomalex : #1d9pr_Pz jeremy2012 版规二 广告文 11/03 17:52
14F:→ eulbos : 以上已处理 11/04 00:21
15F:推 Treeflaw : #1dAVKLVf yokann 版规二 广告文 11/05 21:13
16F:→ eulbos : 未达 经检视为竹市补助之免费活动 11/06 12:20
17F:推 floraiku : #1dBVMYDj sky2030 板规2和4 11/09 06:34
18F:→ eulbos : 以上已处理 11/09 17:12
19F:推 Treeflaw : #1dC0iKGU yokann 广告文,这次看了一下不是免费活 11/10 22:39
20F:→ Treeflaw : 动要报名费 11/10 22:39
21F:→ eulbos : #1dC0iKGU 未达 经检视算是高市府成果发表 11/10 23:55
22F:→ eulbos : 且无报名连结 11/10 23:56
23F:→ eulbos : 如果觉得目前标准过於宽松 欢迎发板务文讨论~~ 11/10 23:57
24F:推 zuvio : #1dPn7-4t norikko 推文指出一楼已触犯版规四 12/23 16:20
25F:→ eulbos : #1dPn7-4t 未达 经检视1楼推文有被原po长文回覆 12/23 22:45
26F:→ eulbos : 完全符合一时公众人物之标准 12/23 22:46
27F:→ eulbos : 且具攻击性的言论被攻击回去,亦符合表意脉络原则 12/23 22:49
28F:→ eulbos : 以上 12/23 22:50
29F:推 zuvio : 我是指norikko的推文人身攻击,不是指CuLiZn5566回 12/24 09:26
30F:→ zuvio : 文 12/24 09:26
31F:→ zuvio : 如果你被指逻辑有洞脑子恐怕也不妙了吧 12/24 09:26
逻辑有漏洞=>这可以接受
脑子恐怕不妙>这句确实带有侮辱之意
32F:→ zuvio : 你这样被讲也可以接受吗?不觉得是被别人攻击? 12/24 09:26
但是否真的达成板规认定的侮辱标准
详细规则请参考置底文 这边不赘述
33F:→ zuvio : 我是针对内文讨论没有人身攻击CuLiZn5566 12/24 09:28
34F:→ zuvio : 但norikko很明显就是人身攻击 12/24 09:28
是的 提原PO CuLiZn5566只是辅助说明
1.你是公众人物
CuLiZn5566在演说,一楼的你提出看法
然後CuLiZn5566有针对你的看法做大篇幅的回应
此时全场都知道一楼的推文有意思了
於是所有人都会特别留意一楼
这代表你已是公众人物
你发表意见,给大家听到你的声音,享受群众的目光
那对於批判就要有更高的容忍度
2.评估表意脉络
为什麽会说出辱骂的字眼,会考量其背後发生的原因
=>
"所以宁可被渣男玩也不肯找正常对象"
"跟被诈骗集团骗的受害者有什麽两样? 都是活该吧"
你提了另外两个族群并且攻击他们
後续有人看了这段话,也使用负面词语予以回击
这时似乎不应该做处罚
※ 编辑: eulbos (61.227.193.115 台湾), 12/24/2024 11:07:02
35F:→ zuvio : 所以人身攻击是允许的? 那你被攻击脑子不妙也没关系 12/24 12:07
36F:→ zuvio : ? 12/24 12:07
37F:→ zuvio : 那你这样判决是不是也可以说逻辑有洞 12/24 12:08
38F:→ zuvio : 人身攻击就是不对,还可以看理由来处理? 12/24 12:12
39F:→ zuvio : 那以後你被人攻击的时候,也可以说他打你是有理由 12/24 12:12
40F:→ zuvio : 的 12/24 12:12
41F:→ zuvio : 法官就可以判他无罪吗? 12/24 12:12
42F:→ zuvio : 而且讲活该根本不是攻击,而是评论 12/24 12:36
43F:→ zuvio : 你有看过谁因为讲活该被人告去法院吗? 12/24 12:41
44F:→ zuvio : 但讲人脑子不妙是构成公然侮辱毁谤罪 12/24 12:41
有空我发一篇板务
跟大家一起讨论看看
※ 编辑: eulbos (61.227.193.115 台湾), 12/24/2024 12:43:25
45F:→ zuvio : 是可以直接去警局备案去法院提告的你懂吗? 12/24 12:42
46F:→ zuvio : 如果你不判,我就再去小组长那边申诉 12/24 12:45
47F:→ eulbos : 可以的 那是你的权利 12/24 12:45
48F:→ eulbos : 我目前的判断标准大概就是这样 12/24 12:48
49F:→ eulbos : 没有到完全恶意 就会走置底文提到的方式来判断 12/24 12:48
51F:→ zuvio : 自己看这个判例,要去法院告他是可以成立的 12/24 12:50
52F:→ eulbos : 确实不少判例会告成 然後有些则是告不成 12/24 13:02
53F:→ eulbos : 看实际状况以及判的人 12/24 13:02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zuvio (101.138.181.25 台湾), 12/26/2024 09: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