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uswell (政治颜色的三重BUFF)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申诉]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决
时间Sun Aug 14 03:59:28 2022
申诉人 :zeuswell
看板板名: HateP_Picket
被申诉人:
sos007sos
liam1984
s3z15a3z15a
申诉诉求: 由小组判断判决是否合适
申诉内容:
案情:
本人检举使用者违反政检版规3-1以及3-9(3-9部分无疑义故可忽略)
於24小时内发文两篇检举文违规
1.检举文24hr内限发表1篇,时间内超贴文章不受理并删除,且168hr(7天)
内禁止检举,於168hr(7天)内再度发表检举文,处以30天水桶之处分。
文章代码(AID):
#1YxC6bNx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多篇文章 coober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659683237.A.5FB.html
而版主 s3z15a3z15a 判处3-1未达回应如下
→ s3z15a3z15a: 3-1已自删,故判未达。 08/08 08:57
而後本人申诉如下
两位版主维持原判
sos007sos则判处违规
推 sos007sos: 3-1属违规,原被检举人因另案水桶7天,不另行发布公告
文章代码(AID):
#1Yy8VxI5 (HateP_Picket) [ptt.cc] [申诉] s3z15a3z15a #1Yx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659930619.A.485.html
主张:
(1)
首先在本任期的版主之前
没有版主会因为超贴违规将文章自删後就判处未达
况且本人检举当下该使用者已为发出两篇检举文的状态,超贴事实已定
既使自删其中一篇文章,也无法改变其24小时内发出超过2篇检举文之事实
(2)
15 m 3/25 sos007sos □ [公告] Riyuberg 政检3-1 168hr内禁止检举
16 m 1 3/31 sos007sos □ [公告] radiodept 政检3-1 168hr内禁止检举
如上公告
本任期的版主sos007sos在此前已经执行两次超贴违规自删判处168HR不得检举之案子
为何其余两位板主当下皆未有对其所执行之判决提出异议?
版主间是否缺少沟通?
这也不是第一次不同的版主间在板规的认定上前後矛盾造成互相打脸
举例:不久前关於政黑2-9争议案件也是如此
(3)
1.检举文24hr内限发表1篇,时间内超贴文章不受理并
删除,
且168hr(7天)
内禁止检举,於168hr(7天)内再度发表检举文,处以30天水桶之处分。
使用者於时间内超贴文章是事实,处罚是删除并且168HR内禁止检举
禁止检举不会因为文章删除就可免罚
而政检版亦有建议文24小时仅能发一篇之规定
若不以本次检举文为例子
假设有使用者发建议文询问版规版务相关
在得到其答案 或 满足某种目的後将文章删除後,再次发文提出其他内容
并重复多次这样的动作,是否也可被允许?
因本次案件与过往判决皆不相同
且本任期的版主群多次在判决上前後矛盾,无法令人信服
要求版主们不要老是前面後面判的不一样,应该不难吧
希望将本案交给小组裁定
(证1)检举文
(证2)申诉文
(证3-5)沟通信 已满72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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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54.105.65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SecretGard/M.1660420771.A.B9A.html
※ 编辑: zeuswell (111.254.105.65 台湾), 08/14/2022 0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