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Fw: [建议] 多重ID之认定权
时间Sat Mar 30 15:54:51 2013
※ [本文转录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Gjr8K8j ]
作者: ask1234 (ask) 看板: HateP_Picket
标题: [建议] 多重ID之认定权
时间: Thu Nov 29 20:16:18 2012
setzer版主以VOT1077小组长之判决说明:
#1G6-9ORB (L_SecretGard)
来作为判决依据,
但本人所依据的是mousepad版务站长之判决公告:
#1FzxXRa- (BoardCourt)
版务站长清楚提到:
「本来就
不应在帐号部确认前直接将之推定为使用多重ID者。」
请问版主,
版务站长大还是小组长大?
版务站长与小组长的认定有所不同时,以谁的为准?
除非版主找到帐号部曾经确认Mastermind02 lockchan为多重ID的公告,
否则,依据「多重帐号检举处理办法」,
小组长、版主只是申请人,并
无权认定是否为多重ID,版主、小组长即便有再怎麽合理证据,只能在
申请时,提供给帐号部来做认定,无权直接将Mastermind02 lockchan
推定为使用多重ID。
在没有帐号部确认前,Mastermind02 lockchan并非多重ID,只是两个
独立的ID,请问版主如何以板规二-14,处置这两个ID?
最後,
除非版主找到版主有权认定多重ID的规定,否则此一判决,已经违反站
规,亦违反小组板规五-c,
无视小组长或
群组长以上层级站务判决、
公
告。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2.104.206.140
1F:→ YYOO:ZZZ...zzz...ZZZ...zzz... 11/29 20:36
2F:→ lovebbcc:请问ASK1234尚一篇申诉失败 算不算是检举失败? 11/29 21:41
3F:→ lovebbcc:如果用ASK1234自己先说的"申诉文是同检举文"那应该要算喔 11/29 21:42
5F:→ lovebbcc:已经有一次的检举失败 如果造着ASK1234自己前面提出的 11/29 21:43
6F:→ lovebbcc:"申诉文是同检举文 底下不应该有非相关人事推文算违规" 11/29 21:43
7F:→ lovebbcc:那用ASK1234的逻辑 文章代码(AID): #1Gjoia3w (HateP_Pic 11/29 21:44
8F:→ lovebbcc:ket)11/29申诉失败也该算检举失败 是不是违反了本版的 11/29 21:44
9F:→ lovebbcc:2-7 10日内两次检举失败是同滥用检举 ASK1234大爷你要不 11/29 21:45
10F:→ lovebbcc:要出来说明一下 您是否还坚持"申诉文是同检举文"自己的 11/29 21:46
11F:→ lovebbcc:说法呢 拿您自己的说法来检验你是否违规这时在是太有趣了 11/29 21:46
12F:→ lovebbcc:以上这些讨论都跟版规有关系吧? 11/29 21:47
13F:→ lovebbcc:还是多重id都需要告上法院让法院传唤认证通过才算数啊XD 11/29 21:50
14F:→ lovebbcc:该不会ask1234你也有ip跟其他的id有重叠现象所以才出来喊 11/29 21:51
15F:→ lovebbcc:同ip不等於同一人这种先打预防针以免被版归认定分身? 11/29 21:52
16F:→ lovebbcc:再退一万步来说 我只前当版主提报的分身到现在都还没判 11/29 21:53
17F:→ lovebbcc:出来 过几个月啦 版规就这样拖下去不处理吗 等判出来 11/29 21:53
18F:→ lovebbcc:早都超过期限了 我想该id同ip的时间这麽接近 要说不是同 11/29 21:54
19F:→ lovebbcc:一持有者这种机率很小啦 时间上还有前後顺序差不远呢 11/29 21:54
20F:→ ask1234:本人有无违规,lovebbcc前版主可以先检举,本人再回应。 11/30 00:20
21F:→ ask1234:至於多重ID的认定,站规有规定是谁的权限,板规较大还是站 11/30 00:21
22F:→ ask1234:规大? 11/30 00:21
23F:→ ask1234:依现行站规,版主可以受理检举,但这要等帐号部确认多重ID 11/30 00:25
24F:→ ask1234:,才能处置,这并无超过期限的问题。 11/30 00:25
回应兼补充:
mousepad版务站长在该判例:
#1FzxXRa- (BoardCourt)
明确指出下列几点:
1.小组长不应在帐号部确认前直接将之推定为使用多重ID者。(第三页)
2.Grosjean小组长希望先厘清是否为多重ID、再进行处理,
是在ID_Multi板尚未有结果前,延滞案件处理,并非在毫
无证据下完全拒绝受理,因此该公告应无违反站规之处。
还在推文说明:
→ mousepad:谢谢,但
既有多重帐号查询的机制,则当然
必须以帐号部的 07/09 17:05
→ mousepad:
认定为依据。 07/09 17:05
这两行推文,还是版务站长回应现任心情小组长VOT1077问题的解答。
换言之,小组长或是版主,有再多充分的理由、证据,证明该ID为多
重ID,也没权力认定,一切由帐号部的认定为依据。
因此,若依政黑板该判例而言,
1.setzer版主不应在帐号部确认前,直接将该两ID推定为使用多重ID者。
2.若有人检举有关分身ID的违规,若因帐号部尚未确认,有结果之前,
造成延滞案件处理,这是可以的,没有违反站规。
※ 编辑: ask1234 来自: 112.104.206.140 (11/30 00:41)
25F:→ lovebbcc:说这麽多 你来当版主不就解决了 不过不用找我支持泄泄 11/30 01:37
26F:→ lovebbcc:政黑什麽你都有意见 你来帮版主不就解决了 都听你的啊 11/30 01:38
27F:推 setzer:若当事人对判决有疑议的话 请循申诉管道 板务面已经尽到举 11/30 15:19
28F:→ setzer:证之实了 11/30 15:19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ask1234 (112.104.161.210), 时间: 03/30/2013 15:5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