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看板BoardCourt
标题Re: [申诉] GeminiMan 超过六个月不处理本人申诉案
时间Sat Jul 7 12:17:28 2012
经详阅本检举文所提及之所有文章、
本检举串所附所有证据文章,
以及About_Life板与L_Traveling板中,
作者为「musoutensei」或标题为「多重ID」之大部分文章,
裁定如下:
一、GeminiMan群组长应以公告文,
正式或非正式警告或提醒小组长以中文姓氏称呼使用者之不当行为,
以维本站名誉。
二/三/四、GeminiMan群组长应责成小组长依照站规申诉条文,
保障使用者至少一次向上申诉机会,
其至少一次向上申诉机会,
应以受理为原则,不受理应为少见之例外。
惟若有确实无法受理的状况,
GeminiMan群组长应责成小组长以具体理由说明之,
其理由不追求文长,首重具体即可。
※ 引述《musoutensei (无想转生)》之铭言:
: 请选择申诉类别:
: 5. 看板与小组监控权
: 群组长有权对违法之看板与小组进行警告与处理权。
: 申诉人:musoutensei
: 申诉之群组长:GeminiMan
: 申诉事由:前JLPT板主nemesis0与L_Traveling小组长Grosjean
: 以当时不存在的板规诬陷本人劣文与其他不当言行而被我申诉
: About_Life群组长GeminiMan却迟不做出处分
: 有蓄意包庇之嫌
: 请站长督促GeminiMan群组长善尽职责
: 或迳自撤销本人莫须有之劣文
: 一、Grosjean公然在组务板以姓氏直呼板友,到底该不该受警惩?
: 证1:#1EtancDr (About_Life)
: 证2:#1FCgCfI2 (About_Life)
GeminiMan群组长应於群组组务板,
以公告文方式,
正式或非正式警告或提醒该小组长,
不应再有直呼网友中文姓名(无论真伪)之执勤方式。
虽然小组长认为该板友有「多重ID」之可能性,但本站并未禁止多重ID,
加上其人行为是否到达「多重ID闹板」的程度尚有争议,
本来就不应在帐号部确认前直接将之推定为使用多重ID者。
更何况,即使帐号部确认了这个人的多重ID身份,
板务、组务人员在执勤时,
都应避免以中文姓或名称之,不论真伪。
尤其,帐号部查询多重ID时是不会将他的姓名告知小组长、板主的,
不论小组长与板主如何从其他管道得知其姓名、该资讯是否本为公开网路资源,
这样做,都容易让使用者质疑本站是否泄漏个资,
影响本站对使用者个资保护的公信力。
组长们与板主们获本站授与公权力,
行使时请务必谨慎,
共维本站名誉。
请群组长於公告後,将公告文转贴回本板。
: 二、Grosjean私订「受提报分身查询者若不回应则剥夺申诉权」
: 之违反帐号部相关公告之滥权行径,到底该不该受警惩?
: 证3:#1Etbv1Tf (About_Life)
: 证4:#1FCgNYYp (About_Life)
为避免多重ID不断申诉造成组务人员困扰,
的确有许多群组有类似条款。
就
#1EtYKRLA (L_Traveling)而言,
Grosjean小组长希望先厘清是否为多重ID、再进行处理,
是在ID_Multi板尚未有结果前,延滞案件处理,
并非在毫无证据下完全拒绝受理,
因此该公告应无违反站规之处。
然而,
#1EwPCNiy (ID_Multi)既已於2011/12/15认定,
#1EjwR6JE (ID_Multi)由NIHONGO板主FECer提出的
luminosa gaudete musoutensei SorrowFollow avemaria等五个ID,
无法积极证明为同一人之分身,
并且前述ID已涵盖JLPT板板主nemesis0於2011/12/05於
#1EtB3U3z (L_Traveling)
提出的musoutensei avemaria等两个ID之查询,
基於本站使用者权益之基本保障,
#1EtYKRLA (L_Traveling)之公告即不适用。
亦即,小组长不应再以类似理由延滞受理此人申诉。
同时,本站之申诉规则
#1CLXxDNX (SYSOP)保障使用者至少一次向上申诉机会,
因此小组长对使用者至少一次的向上申诉,
应以受理为原则、不受理则应为少见之例外。
但,
若小组长裁量认为确应不受理时,
得以具体理由说明其不受理之裁量後,
裁定不受理。
其理由,不追求文长,受重具体。
本案为向板务站长申诉GeminiMan群组长不受理其申诉之案,
因此裁定,请GeminiMan群组长责成小组长依上开说明办理。
: 三、Grosjean枉顾帐号部已做出无法认定分身之裁定,
: 仍拒不处理申诉案之渎职行径,到底该不该受警惩?
: 证5:#1Eu96X4o (About_Life)
: 证6:#1EwUWXOe (L_Traveling)
同上说明。
: 四、Grosjean和nemesis0恶意诬陷本人劣文,到底该不该受警惩?
: 证7:#1EpI9SKv (About_Life)
: 证8:#1EuGvhpL (About_Life)
: 更详尽的事件始末请於L_Traveling与About_Life直接搜寻本人帐号之所有文章。
同上说明,若小组长受理後将予以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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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6.186.166
1F:→ mousepad:本文同时转寄GeminiMan群组长。 07/07 12:26
※ 编辑: mousepad 来自: 220.136.186.166 (07/07 12:30)
2F:→ VOT1077:我有充分之理由 认定上述ID应视为同一人分身 07/08 17:08
3F:→ VOT1077:若可以的话 相关资料 请站长部分是不是能参阅之 07/08 17:09
4F:→ mousepad:谢谢,但既有多重帐号查询的机制,则当然必须以帐号部的 07/09 17:05
5F:→ mousepad:认定为依据。 07/09 17:05
6F:推 musoutensei:请VOT1077公开资料以接受公评 而不是只有你的片面之词 07/10 19:56
7F:推 VOT1077:不客气 07/10 22:43
8F:→ victoryss:这是什麽板? 07/11 00:05
9F:推 HelloLadies:我可以请问一下,如果日後经过法院诉讼,证明以上无法 07/11 00:55
10F:→ HelloLadies:证明的使用者的身分之後,站方是否要对这些帐号被法院 07/11 00:56
11F:→ HelloLadies:认证为同一人的结果进行处置,目前上列帐号据我所知以 07/11 00:56
12F:→ HelloLadies:经有四个进入司法程序了,到时候如果法院传唤出来的使 07/11 00:57
13F:→ HelloLadies:用者都是同一个人,请问站方要如何处置和对这些小组长 07/11 00:57
14F:→ HelloLadies:道歉? 07/11 00:57
15F:推 HelloLadies:最後问一下 要用法院认证多重ID同一使用者,站方需 07/11 01:30
16F:→ HelloLadies:要到甚麽药的证明才会承认多重使用者呢,例如一审判决 07/11 01:31
17F:→ HelloLadies:还是开庭通知经过警方调阅的起诉书就可以? 07/11 01:32
18F:推 ganbaday:楼上,依据PTT的权责区分,你的问题要问帐号部,板务站长 07/11 17:55
19F:→ ganbaday:不能踩到帐号部的权限...认定分身请交给帐号部 07/11 17:56
20F:→ ganbaday:这并不是小芬的胜利什麽的,而是规定就写在那边,站长也 07/11 17:56
21F:→ ganbaday:是要照规定来... 07/11 17:56